【新唐人2017年10月12日讯】10月12日周四,韩国三星电子副会长、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在镕,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出庭聆讯。时隔50天再度出庭受审备受各方关注。
李在镕在8月25号被裁决五项罪名全部成立,包括行贿、挪用公款、非法转移资产、隐匿犯罪收入和作伪证等,并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对于量刑的结果,李在镕认为量刑太重,于8月28号提出上诉,而检控方则认为量刑太轻,随后也提交上诉,要求重判李在镕。
据韩国媒体报导,三星与检控方在今次开庭中的争论焦点,仍将是李在镕是否曾向崔顺实行贿,以换取朴槿惠对其获得三星集团控制权的支持。
外界普遍不看好李在镕上诉,认为如果检控方提出新证据,证实行贿金额大幅增加,李在镕可面临十年监禁。
新唐人记者陈依心、李乐儿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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