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5年7月9日,中共开始密集抓捕、传唤全国各地的维权律师及其助理。王宇、王全璋、李和平、谢燕益、周世锋、谢阳、隋牧青、李春富等一批知名律师被捕,有的至今下落不明。谢燕益在被非法监禁553天后,获释回家。他在监狱中遭遇了怎样生与死的考验?谢燕益亲自写下近20万字的《709纪事与和平民主100问》,大纪元网站有幸首发此书,将分两大部分连载:其一为《709纪事》,其二为《和平民主100问》。
八、办案模式彻底摧毁了依法治国
对我们709的这种办案模式几乎成为当今中国一种主流的办案模式。这种办案模式似乎又回到了文革时期极左的道路上,公检法俨然成为一家,法律成了政治工具、专制手段,莫非阶级斗争要卷土重来?
这种办案模式的恶劣之处在于,为了显示政治正确,几乎所有的老虎案件、反腐案件,办案机关都把嫌疑人摆上台,逼迫他们认罪,进行舆论审判的套路,而案件的事实和真相本身好像根本不重要,反正大家都有原罪,这是一个运动式反腐的逻辑,所谓无官不贪嘛!在这种大气候下,在任何个案中的程序显得都是多余的了,因为执法者自认为政治正确、有权力可恃。
在709案件当中他们也要搞这一套,就是你认罪配合官方表演就可以从轻、减轻处理,如果你不认罪不配合表演,那么你就要倒楣,让你万劫不复,这在专制司法内可能真需要产生一个示范的作用。就是专制权力不能输,你必须屈服、必须配合,以力服人而不问是非。否则专制统治者担心产生示范作用,一旦这个示范效应产生,专制司法就会失灵,专制统治者就无法威慑被统治者、维系其专制权威,因为专制权力是十分脆弱的,只要人们丧失了恐惧,它就离最终垮台不远了。专制统治者从来不懂得这样一个道理,真正的威严是从公正建立起来的!
众所周知,由于专制独裁、权力垄断的原因,得势的领导为所欲为无人可以制约。一切都出于短期利益的考虑,权力行使的逻辑只是攫取利益和分配利益,谁也不需要为这个政权负责,导致整个司法毫无正当性可言。权力已经侵蚀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被绑架的警察、检察官、法官没有任何独立性可言,完全处于一个被动的工具性角色,并且他们生活在一个系统腐败、全面腐败的环境中。
这个权力到底在司法领域将司法行为侵蚀到何种程度呢?就是司法长期采取黑恶的手法。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武长顺这样的贪官老虎案件,武长顺的财产被查抄,由于他自知自己的几乎所有财产都是违法所得,所以在执法这一边可以为所欲为,本来查了80个亿800个亿,而在案件中只反映出来1.5个亿。对于武长顺们肯定是有苦说不出,不能提出任何异议,不说还好,说出来脑袋就没了。
除了所有被抓的官员,还有那些民营企业家或者普通社会公民,在这个社会环境当中,谁就那么干净,谁能没有一点问题、一点原罪或一点人性上的弱点啊,所以办案人员就利用这一点为所欲为,将扣押查抄的私人财产、物品,无论合法的违法的都一并吞没、私分。一般人出于明哲保身、保命为先或者苦于没有证据、人在屋檐下只能忍气吞声。大家试想一下,这种情况是十分普遍的,久而久之就成为一种惯例,执法者脱开法律制度的缰绳信马由缰为所欲为,以黑执法、以黑反腐,全国一年有多少贪官落马,又有多少关联人员受到牵连查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此时权力在不受制约的情况下,可想而知会发生什么。
另外那些办案执法人员比如说警察、检察官、法官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或许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不过对于得势领导的命令不管违法的还是合法的只能无条件执行,因为谁的屁股都不干净,见得多了,自己别落得一个被黑打的下场。这有点类似于黑帮里的游戏,你想不做恶、你想洁身自好洗手不干是不行的。这些现象是真实发生的而且十分普遍,我为何敢下这个断言呢?我自己的亲身经历代理的各种冤案姑且不说,仅从这次天津公安局抓捕处理我的过程就可见一斑。
2016年2、3月期间,专案组负责我的严队长、李警官找到我,让我清点我的银行卡、股东卡、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档案等个人资料物品,并让我在扣押物品说明上签字,说签了字就可以把物品发还给我妻子。我一看没有扣押清单,而我签署的这份说明表述为,上述物品均属于我随身携带的物品,弄得我哭笑不得,我当即表示异议。因为我被抓时正值盛夏,只穿了条大裤衩,身上除了钥匙、一点零用钱以外没有任何东西,况且户口本、个人档案这些文件经常带在身上也有违常理。可是你不签,他们就无法发还,我妻子没有工作,带着三个孩子,我没的选择只能给他们签了。出来后我查银行流水发现我的账户有几十万的资金不翼而飞。听说谢阳妻子陈桂秋女士的账户一夜之间所有储蓄存款都归零了,还有周世锋、李和平、王全璋、李春富、刘四新、勾洪国、翟岩民、屠夫吴淦、胡石根、隋牧清等的个人物品和财产不知道他们都是如何对待的。
我想告诉他们的是,你们搞错了对象,我们的钱都是干干净净的,一分一毫都是我们的劳动所得!就是这么一个有较大影响的案子,天津及湖南公安竟然都敢恣意妄为、公然违法乱纪,可想而知,那些官员的渎职贪腐案件、经济案件、普通百姓的案件他们又将如何对待?反正人给你抓起来你也没办法讲话,即便反映出去,来个没证据不认账你又能如何?
这种司法的现状就是采取黑吃黑的办法,可想而知周永康、薄熙来、武长顺们这些大老虎们在位之时哪个不是权势熏天黑白通吃。可是他们一旦倒台成为阶下囚,一方面只得认罪服输,另一方面反腐案件对外公开的司法判决,他们贪腐的数额却少得可怜!案件的操控者真是想怎样就怎样为所欲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不受制约监督的权力反腐、权力打黑,其为所欲采取黑打、运动式执法的始作俑者正是周永康、薄熙来、武长顺们,他们终究是作法自毙咎由自取,真是天道循坏报应不爽啊!
这一套办案模式彻底摧毁了司法的信用和政权得以维系的法统,把司法完全作为政治工具,搞短期政治策略。当权者、打老虎者自欺欺人,利用身陷囹圄的当事人寻求生路的人性弱点搞胁迫,对当事人进行道德审判、道德丑化不仅严重侵犯人权,而且造成没有是非只有强权的观感,事实已经不重要,法律已经不重要,政治效果第一,而政治效果完全取决于当权者的需要、政治权威的需要,把当权者的面子、领导人的好恶摆在首位,使得权力的信用荡然无存,公检法相互制约的基本刑事诉讼制度彻底破产!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这种文革的延续和变种大大助长了人性的虚伪!司法成为道具,对体制内来说,其宪法、法律的法统地位名存实亡,三十多年改开累积的法治成果付诸东流!
法无信不立,反腐本应推动法治建设,却对法治产生致命性打击,举例来说,武长顺案件中所遗留的历史债务谁来买单?坊间普遍诟病武长顺案被司法判决贪腐1.5个亿却掩盖了80个亿。武长顺这80个亿的说法恐非空穴来风,无论从武长顺涉案的一些线索还是从近年来一般县处级乃至更低层级别官员的案发数额即可初步断定。况且除80个亿之外,还有诸如以下一些问题:第一,这80个亿之外,海外部分,以及他对其上级领导、恩主的经济关系,各种裙带关系、利益集团关系均未见诸涉及;第二,这80个亿被查抄后被用到何处了?整个公共财政上为何没有任何显现。这些赃款在武长顺们手里与在查抄势力手里对于老百姓来说,这二者有何不同?第三,武长顺渎职贪腐了80个亿,而整个社会的代价何止800个亿、8000个亿?多少遭到排挤、受到盘剥的良善商家,多少遭到巧取豪夺合法伤害,多少征地拆迁户,多少枉法裁判既枉既纵,多少垄断经营官黑勾结,多少锒铛入狱司法冤狱,多少受到打压迫害遭受不公的正直良善的公职人员?这些受害者受到的伤害与损失,乃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人们,他们的债,谁来补偿,谁来给他们一个交待?对法治、国家信誉的损害,造成的各种人道灾难,这个历史的账目该怎么算?2010年因李庄案发揭示出来的重庆打黑运动制造的所谓涉黑民企老板、无辜公民,他们以及他们的家人所遭受的伤害又有谁能给他们一个公道?
这种从反腐运动衍生出来的办案模式日益成为剧场性政治行为,它掩盖了更大的罪恶,具有严重的欺骗性,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与腐败的普遍、深重程度所达到的法不责众的真实境况即反腐亡党的困局,近年来反腐的处理结果普遍向从轻方向发展,几乎没有死刑。反腐当中同时出现人性困境,所谓反腐战线上的执法者,一方面在调查反腐中触目惊心,另一方面在专制权力困境中出于人性本能的物伤其类、兔死狐悲,在专制条件下长时间缺失的价值感、道德感、安全感,“习见善则安于为善,习见恶则安于为恶”,致使反腐陷于无物之阵。
回到709案,我出来之后曾经有一个矛盾心理,我既想揭露罪恶,又不想伤害任何人,即便是主动作恶者。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把真相公布出来,即便作恶者,对他们的将来及子孙后代也有好处,为了我们的共同尊严,只要一个人被奴役,所有人都不自由!在此我想对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赵飞及其部属说,我认为,包括您赵飞局长在内的现任天津市公安局长、所有专案组成员,有条件也有责任站出来告诉你们的上级包括最高检、你们组织内部的中共中央、中纪委以及全国人民,并且主动检举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到底怎么回事,实事求是公开报告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些律师和公民到底干了什么?他们的行为到底是合法还是违法的?他们的所作所为、他们的为人,摸着良心说一说,到底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有利还是有害?他们到底是在维护法治、维护人权还是在违法犯罪?到底是哪些人忌惮他们、害怕他们?是谁下命令让你们对这些律师、公民动用酷刑?到底要达到什么目的?为何不惜违反程序要选择天津公安进行专案,谁决定的?赵飞局长,你在接手武长顺的天津公安局长时,在这个领域到底是周永康和武长顺黑恶势力的私器还是国家公器?现在天津市公安局到底掌握在谁手中?还有多少冤案你们没有报告中央和全国人民,天津大爆炸案以及公权力介入的各种经济纠纷,包括普通刑事案件,几乎无狱不冤,你有没有给你的上级做出个交代,准备如何面对你的历史责任、面对人民、面对未来我们的子孙后代?
我以一个男人的名义要求你站出来,给全国同胞一个交待,为何酷刑在你手上发生?10月1日至10月10日在我08室头顶上的二楼会议室(酷刑室)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何有人哀号,为何有人摔倒晕厥?胡石根先生到底遭遇了什么?王全璋律师到底遭遇了什么?你们制定的整体方案是什么?又是如何突破的?那些文革式的舆论审判、媒体抹黑都是什么人策划的?你们是如何贯彻执行官派律师介入本案的?那些逼迫认罪并上电视的下作手法都是哪些罪恶分子的主意?谁给你们的权力给我们录视频?连赵威、李株云那么几个小孩都不放过,这些“90后”的小孩也被扣上“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帽子也成为国家的敌人,把人人都制造成国家的敌人,这到底是谁做出的决策?从寻衅滋事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再到“颠覆国家政权”这都是谁做出的决策?你们作为法律人有没有按照法律的立场向你们的上级提出过专业性的意见?诸如对被羁押人的种种违法恶行包括秘密关押、饿饭、固定姿势睡觉、禁止活动、严管一天坐16个小时军姿以及逼迫签署讯问笔录、把打印好的讯问笔录拿过来强迫签字、剥夺申诉权、剥夺辩护权、强行灌药、强行指派律师以及各种威胁酷刑,派检察院及专案组的人来做转化工作,这都是谁的命令?查抄我家的物品时,我的银行卡、股东卡、身份证等为何不登记在扣押物品清单上?个人物品非法扣押至今为何不及时发还?谁给你们的权力任意监控监听公民的电话、网络通讯?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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