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9月26日讯】中共长沙市纪委通报,湖南省长沙市中院副院长刘革强,因涉嫌受贿罪已被逮捕,周二被免职。刘革强被指对抗审查,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
通报称,刘革强对抗审查;违规收受礼金,接受他人旅游活动安排;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接受股份认筹资格并从中获利;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犯罪。
刘革强在长沙检察系统任职多年。2010年8月起,刘革强先后担任长沙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长沙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据报,2006年,刘革强就被举报是地方黑社会的保护伞。
另外,刘革强被指是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帮凶,2014年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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