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08月03日讯】 日前,两家美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在2017年4月27日至6月22日期间购买微博公司股票的股东,向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指控微博违反了联邦证券法。该消息引发中国网友热议。
据财经网站Benzinga报导,美国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s of Vincent Wong和另一家律师事务所Klein Law Firm,分别于7月31日和8月1日向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提起集体诉讼,这两家律所均代表在2017年4月27日至6月22日期间购买微博公司股票的股东,指控微博违反了联邦证券法。
诉讼的内容主要是:指控被告在集体诉讼期内发布了严重不实和误导性公告,并未披露以下信息:(1)微博缺少必要的互联网视听节目牌照;(2)微博在其网站上发布的特定节目包含了违反中共政府规定的内容。
该报导提示:微博股东可以在2017年8月28日之前向法院申请担任首席原告。
今年6月22日,微博公司宣布收到中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地方监管部门“采取措施暂停多家公司的视听服务,原因是他们缺少互联网视听节目播放牌照,在其网站上发布的特定评论节目包括了违反政府规定的内容”。
上述消息公开后,引发中国网友的热议。
网友“苍茫大秦” 贴出大笑的表情图并留言称:“我被删的贴呢?查查数据库,看看能不能入那个律师的法眼,哈哈。”
lwen66 也兴奋地表示:“坐等再删我的贴。 从今天起我保存我所以的贴,说不定有机会要说法。”
pan2012pan评论道:“确实应该告。那些在美国上市却不保证言论自由的公司都应该离开美国证劵系统。不能一边拿美国人的钱,一边搞独裁。”
Wxcbug留言质问:“谷歌,FB,推特不符合中国政府规定,因此断送了中国市场,按这个道理,百度,腾讯,阿里巴巴,微薄,既然在美国上市,是否也得遵从美国的法律呢?倒想看看全球经济一体化,在不同的政治制度下如何才能公平的实施呢?”
(记者欣然报导/责任编辑:曲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