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8月01日讯】近日,本网站收到福州晋安区林鸿来函,状告“福州晋安区拆迁安置搞双重标准 政府竟不受理拆迁户诉求”。内容摘要如下:
家住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的林鸿,两天前刚刚收到新店镇“不予受理告知书”。让林鸿愤慨不已的是她多年的上访投诉控告维权,经层层下转,政府各有权部门相互踢皮球推诿,最后却是无人受理。
原来2009年时因福州市火车北站重点建设需要,林鸿和她哥哥林升合资所建的新农村统建房遭到拆迁。起初林鸿和哥哥林升都无私支持政府重点建设,积极配合拆迁工作。但当时代表政府负责项目拆迁工作的西园村村委会(承包方)未依照福州市政府《关于研究福州火车北站改扩建工程征迁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9)115号专题会议纪要政策实施征迁,先强行强拆后,再逼迫林升以每平方2000元的拆迁补偿条件签订协议。林鸿和哥哥林升虽强烈不服,但在黑社会人员天天上门胁迫下,迫于无奈只得与对方签订协议。在签订协议之前,林鸿得知在同时被强拆的同座房屋其他拆迁户,存在拆迁安置标准不一致情况。特此林升在签订协议时,在协议的第三款加上“今后同座房屋林发珍拆迁户补偿有高于本协议,乙方(指林升)可按林发珍补偿办法再予补偿。”
林鸿和哥哥林升及林发珍等人集资共建的房子,是于1999年时响应政府号召,合资在福州晋安区西园村新农村建设统建土地上建房,毗邻福州火车站。林鸿和林升的房子建筑面积共约有450多平方,其土地价值和房价是寸土寸金,年年攀升。
后来同时遭强拆的拆迁户林发珍的补偿标准是按实际房屋面积70%拆迁安置补偿。有鉴于此林鸿强烈要求晋安区新店镇政府及西园村村委会依照当时林升与代表政府负责拆迁的西园村村委会双方所签订协议第三款内容承诺,按照林发珍的补偿条件,即实际征迁房屋面积的70%重新安置补偿。
双方协议白纸黑字,同等条件下,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然是双重标准!林鸿不禁要问:难道她因支持政府拆迁工作,反而要吃亏,要受到严重损失。林鸿稍微算算这笔账就知道,如果按70%房屋面积安置,她就可以得到315平方米房子,以现价每平方超过2万元保守计算,一对比她损失达到500多万元。
为此林鸿多次找到西园村村委会领导要求解决,但西园村村委会以村委会已换届,竟推脱说,去找前任解决。显然西园村村委会是极不负责的荒唐行为,不但失去诚信,更是违法,严重侵犯林鸿的合法权益。
鉴于西园村村委会不依法作为,林鸿逐级向上级政府反映,强烈要求解决具体问题。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不管是向福州市政府投诉,还是到上级政府信访部门反映,都由晋安区新店镇回复说到西园村村委会解决。可现在倒好,连新店镇政府也不受理了,公然对抗《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及属地管理原则。
林鸿强烈不解,就是西园村村委会不能依法解决诉求,才向上级政府反映要求解决具体问题。后来林鸿又多次到福州市政府市长接待日及晋安区政府投诉反映,都是层层下转,无人管,让林鸿诉告无门。
(责任编辑: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