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10月22日上午9点钟左右,李震秘书郑爱萍给公安部副部长刘复之打电话说:“上班时间已经过了一个钟头,李部长还没有来,我找了很长时间没有找到,不知道到哪儿去了?”
将近上午11点钟的时候,有人慌慌张张地的跑来向刘复之报告,说有两个工人查找到地下热力管道二三十米的深处,大约在李震房前东北侧那个小亭子的地下方向,发现李震吊死在管道上。由于地下管道低矮,死者双膝跪地,身体向后仰着,上衣口袋里还有剩下的一些安眠药。
李震是在十年文革极左的年代,在1972年3月26日公安部部长谢富治病死后接任公安部部长的。1966年9月3日,文革爆发不到4个月,李震被从沈阳军区副政委调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1967年1月,谢富治主持拟定“公安六条”,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并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下发。这个“公安六条”是在文革中制造大量冤假错案的“恶法”。当时谢富治的职务非常多,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文革小组副组长、北京市革委会主任等,李震无论在部内或公开场合,都是以谢富治在公安工作方面的副手、政策执行者的姿态出现的。
1966年下半年后,公安部原部一级的领导除谢富治、李震外几乎全部被停职,相当一部分局处级干部相继被批斗、停职审查。到1968年4月,公安部共挖出“叛徒、特务、走资派和有严重政治问题的重点分子”101人,逮捕22人,群众看管79人,包括7个副部长级干部。在7个副部长级干部中,徐子荣、汪金祥、凌云1967年被逮捕,杨奇清、严佑民1968年3月被逮捕;刘复之、尹肇之被监督劳动。
1969年4月,中共召开“九大”,公安部领导小组7名成员中,谢富治、汪东兴、李震3人当选中央委员。在随即召开的九届一中全会上,谢富治、汪东兴分别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此后,公安部的工作,由李震主持。十年文革,公安部是执行毛泽东极左路线的重要工具。李震在公安部工作近年8年,前3年,李震主要是谢富治的副手;后5年,李震是公安部的主要负责人。从李震的经历来看,十年文革中,谢富治在公安部干的几乎所有坏事,李震都有份。特别是后5年,李震作为公安部主要负责人,公安部干的所有坏事,李震都要承担主要责任。
李震死亡当天,时任中共总理周恩来召开会议,决定由国务院副总理华国锋直接领导查案工作,由公安部副部长于桑等人组成李震死亡案破案组,具体负责案件的查办。于桑组织技术人员,经过3天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李震是在服用大量安眠药后上吊自杀身亡的。
这份报告引起一些人的强烈不满。当时毛泽东选定的接班人,中共中央副主席王洪文说:“公安部部长李震死了,百分之九十九是被阶级敌人谋杀的。”毛泽东的妻子、时任中共政治局委员江青认为,公安部存在一股反动势力。谢富治的老婆、时任卫生部部长刘湘屏坚持李震是“他杀”。
那么,最大的嫌疑人是谁呢?一个是公安部副部长于桑,一个是公安部副部长刘复之。为什么?因为就在此前不久,公安部内部存在“算旧账”和批判“算旧账”的严重分歧。于桑和刘复之在文革前都是公安部副部长,在文革中都曾被批斗、审查、下放到黑龙江省“五七”干校劳动改造。他们被认为是对“文革”不满的人,企图“算旧账”的人。1973年10月20日晚上,公安部领导开会讨论提交中央的报告涉及“算旧账”的问题时,于桑还同公安部副部长曾威拍桌子吵起来了。李震的秘书郑爱萍、于桑的秘书戴文殿、刘复之的秘书莫固基、部长办公室公务员徐仲久等也是重点怀疑对象。
1973年10月26日晚,周恩来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召开政治局会议,公安部核心小组成员参加,公安部副部长于桑、刘复之一进入人民大会堂就被抓了起来。周恩来宣布撤销于桑破案组组长职务,将于桑、刘复之及参与调查的人隔离审查。同时,决定破案组由北京卫戍区司令员吴忠负责,中央调查部部长罗青长、中央组织部部长郭玉峰,公安部核心小组负责人施义之等人参加,限期破案。据施义之后来讲,对于桑、刘复之的审查,是周恩来向毛泽东汇报李震案情时经毛泽东同意的。
公安部部长死了,两位副部长被抓了,中共最高层直接过问了,这件事变得非常敏感和复杂了。11月上旬,吴忠向施义之传达了周恩来的指示:“破案组要发动群众,至少要动员千人以上来揭发,要放几把火。要集中批郑爱萍、莫国基、戴文殿、徐仲久,对于桑、刘复之也要揭发。公安部要关起门来整顿。公安部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已发展到对抗,杀人夺权的地步”。于是,整个公安部开始大追查,追查范围越来越广,被公开和秘密审查的干部职工越来越多。据参与调查者的笔记记载,被调查的人数多达133人,其中,局级及以上干部29人,处级干部31人,搞的人人自危。
刘复之被抓走后的第二天,他的妻子王岫联和大女儿红林也被隔离审查,同时被拘捕审查的还有他的老战友、天津医学院党委书记乔国铨,侄女刘漾、林呈夫妇,刘映、王成夫妇,侄子刘耀和战友的孩子崔空防等20多人,还有一些同事和亲属,包括在远郊区工作的大儿子刘畅也受到影响。于桑被抓后,他的儿子立即被赶出部队。
刘复之被关在安定门外交通干校的北京卫戍区监护所单人牢房里,5个月不准放风,不准洗澡,不准换衣服,不准关灯睡觉,不准脸朝墙,不准自由上厕所等等,身心受到极大折磨、刺激和摧残。他后来回忆说:“1975年,我释放出来以后,经北京医院检查,认定我是高度的神经衰弱,有假性幻听。在我一生里,这是受刺激最大的一次,长时间关进单人牢房,无处说话,是一种难以想像的折磨!”
那么,李震到底是怎么死的?
1973年10月30日至31日,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吴阶平主持下,一批著名专科医生和法医,对李震尸体进行解剖检查。1973年11月9日凌晨3时,由参加李震尸体检验的著名医学专家吴阶平、林钧才等签署写出了向中央的书面报告,排除李震死于他杀。当时参加李震尸体检验的人员有:刘汉臣(北京市公安局);吴阶平(中国医学科学院);李延吉(法医,上海市公安局);陈仲芝(法医,广东省公安局);吴声屯(法医,天津市公安局);韩木林(法医,北京市公安局);赵海波(法医,公安部);李伯龄(法医,公安部);朱燕(检验师,北京药品生物制品检验所);张孝骞(内科医生,首都医院);陈敏章(内科医生,首都医院);王直中(耳鼻喉科医生,首都医院);韩宗琦(口腔科医生,北京医院);马正中(病理科医生,北京医院);林钧才(北京医院);吴蔚然(北京医院);董炳琨(北京医院)。
与此同时,北京、天津、上海和广东四个省、市公安局参加现场勘查的技术人员,对现场痕迹进行了检验,于1974年2月2日上报中央《关于李震死亡案件现场痕迹物证检验工作情况报告》,也排除他杀。
1976年10月6日,毛泽东的妻子江青,毛泽东的接班人、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王洪文等“四人帮”被抓捕,十年文革宣告结束。李震之死案也随之结案。1977年3月,公安部党组在写给中央的报告中“认定”李震是自杀。1977年12月,公安部在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上,向到会的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人和公安局长以及公安部全体干部传达了中央批准的公安部党组关于李震自杀问题的报告。
李震真的是自杀的吗?
如果李震是自杀的,以下疑点怎么解释?(1)据李震的妻子介绍,1973年10月21号晚上,李震接到一个电话,通知他到公安部5号楼会议室开会,然后,李震披了件军大衣就出门了,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了。这个电话到底是谁打的?(据施义之回忆,周恩来的秘书讲,21日晚,周恩来给李震打电话时,李震还谈笑风生——这个细节在最后结案时被有意回避了!)(2)李震要上吊自杀也要找一个能让他的身体伸直的地方上吊,为什么非要跑到公安部机关大院地下离地面很低的热力管道上半躺半跪的吊死?(3)办案人员从李震穿的上衣口袋里掏出几十片“速可眠”,在地下管道里上吊的地方,又捡到掉在地上的若干片“速可眠”,加上解剖时从胃里取出的30多片,正好100片。据公安部机关卫生所反映,几天前,李震亲自向卫生所小杨要过一瓶100片的“速可眠”。既然有100片安眠药,为什么不直接呑安眠药死了算了,还要又呑安眠药又上吊?(4)就在两个月前,李震在中共十大上当选中央委员,本人又是公安部的第一把手,很显然,他是得到中共最高层信任的,他的家庭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矛盾,李震为什么要自杀?
不管是自杀,还是他杀,李震确实是非正常死亡了。中共夺取政权后的第一任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对毛泽东忠心耿耿,在文革中成为第一批被打倒的对象,被关进秦城监狱,受尽折磨,最后跳楼自杀未死了,落得个终身残废。中共夺取政权后的第二任公安部部长谢富治,在文革中倒是红的发紫,成为毛泽东整人的一条棍子,却在1973年病死,死时只有63岁。文革结束后,被打成“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被开除党籍,撤销悼词,骨灰从八宝山公墓清出。第三任公安部部长李震,最后,被中共官方“认定”为“畏罪自杀”!
——转自《希望之声》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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