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7月14日讯】被关押在天津市武清区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杨玉永,在7月11号晚间突然死亡。家属报警被推诿,杨玉永生前举报看守所实施酷刑也石沉大海。整个事件显示出中国司法的现状,来看报导。
被关押在天津市武清区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杨玉永,两周前还身体健康,但在7月11号晚间突然死亡。杨玉永家属接到当地派出所通知后赶到医院,发现杨玉永尸体已经僵硬,脖子、身体多个部位都有大面积青紫,乳头瘀黑,两耳后面都有很大的伤口,脚趾有竹签插入的痕迹。
家属怀疑杨玉永是遭迫害致死,打电话报警,但当地110和育才路派出所等单位都互相推诿。
110:“你父亲是因为什么被打的呀?”
杨玉永女儿:“我也不知道。”
110:“你也不知道,你就在这一坐打110玩?”
杨玉永女儿:“我再不打110求助,我打什么呢?打市长的电话管用吗?您把市长的电话给我。”
110:“那就上访了,这不至于。”
育才路派出所:“民警都在那儿呢,还找谁主事啊?”
杨玉永女儿:“他主不了事呀。”
育才路派出所:“那都是警长级别,怎么还不能主事呢?”
杨玉永女儿:“我就想让我妈过来看一眼我爸,他们就不行,还需要八百级的审批。”
在医院现场的看守所人员和警察也没有回应家属的质问。7月12号凌晨,当地派出14辆警车,上百名警察,抢走了杨玉永的尸体。
然而,在杨玉永事件中,执法人员和司法机关并不是第一次表现出不作为。
此前,由于杨玉永在看守所遭受酷刑,他的律师在今年2月分别向天津市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时任武清区看守所所长吴春明,以及起初负责监管的刘姓管教。
美国华府人权律师 叶宁:“发生在(看守所)监管下面的这种酷刑,因为它是当局故意唆使造成的。它在使用酷刑上是作为的,它在防范酷刑的发生上,又实施了这种故意的不作为。所以这个责任是要由中共司法当局负责任的。”
但看守所没有因此受到上级部门的调查,据知情人提供的录音,杨玉永在死亡两周前,亲口证实自己仍然受到酷刑。
杨玉永生前录音:“首先就是管教扇嘴巴,后来就是吸乳头,还撸生殖器。还有我这脚,光着脚,他用他穿着鞋的脚,给我碾一块儿,使劲踩。”
除了对酷刑的控告,杨玉永家人的另外一次控告,也石沉大海。
据《明慧网》报导,去年12月7号,武清区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陈德军、黄花店派出所警察刘利军等人,不出示任何手续就闯入杨家,绑架走杨玉永和妻子孟宪珍。当时警察还使用辣椒水喷雾器等,阻拦、袭击杨玉永家属,致使其眼睛、咽喉、肠胃等多处受损。
家属为此向武清检察院控告涉案国保和警察,也遭到推诿。
天津市武清区检察院控申科:“信我们收到了。6月8号给您转到咱们区防范办了,把这信。”
杨玉永女儿:“那我怎么联系他们?”
控申科:“您还联系吗?还是等他们联系你?”
杨玉永女儿:“都两个礼拜了他们也没给我回信。”
控申科:“也许人家不需要联系您。”
从去年底被非法绑架,到今年控告看守所酷刑,直至离奇死亡后被抢尸,杨玉永事件中的多个环节,都显示中共司法部门的不作为。
叶宁:“如果中共根据它参与的联合国防止和惩罚酷刑公约来办事的话,那至少得做出一个样子来,把(看守所)的领导,和实施酷刑的责任人员进行刑事调查,刑事拘留,要对他们提出指控,并且定罪。它如果不这么做的话,说明中共本身就是产生酷刑,致人死命的这样一种现象的制度性根源。”
法轮功发言人张而平表示,中共这些年来对法轮功的迫害,实质上一直在践踏中国的宪法,和人类道德底线。杨玉永事件显示出迫害仍在持续,所有有良知的人都应该来阻止这场迫害。
采访/朱智善、尚燕 编辑/尚燕 后制/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