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6月08日讯】北京市21岁的郭某,去年持生果刀杀死在街头打电话的22岁男子董先生。7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就郭某被控故意杀人罪开庭审理,郭某当庭表示认罪,供认杀人的原因是“不敢自杀,想杀个人之后偿命”。
6月7日上午9点半,郭某被带进法庭,面对检方指控其于去年7月30日21时许,杀死22岁的董先生,郭某表示认罪。
郭某称,案发前他刚从技校毕业,骗去父亲8万元后从河北到北京,去年4月暂住马驱桥一带,靠打散工维生,但入不敷支,去年7月30日,因没钱交租退房在网吧过夜,他给父亲打电话,告诉父亲自己一开始就骗了他,父亲在电话里大骂没有他这个儿子。
郭某说“我觉得家里人放弃我了,我就想自杀。”但想到自己年轻、舍不得死,于是持生果刀在案发的胡同刺死董某,“杀了人警察抓我,我就可以一命抵一命,不用自杀了”。
事发当晚,董某在胡同里的朋友家吃饭,期间,他频繁出去打电话,在接到最后一个电话出去后横死街头。
根据现场闭路电视画面所见,郭某从进入胡同到杀人后离开,前后约7分钟,而他杀人后便回到网吧上网,3小时后被警方抓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董某家人向被告方索赔70余万元,该案当天未当庭宣判。
网友热议:
“不敢自杀有胆量杀人?精神有问题吧?你若真是想杀人也应该去杀作奸犯科的啊。”
“中国社会,到处充满暴戾之气,出门说话做事都要谨小慎微,莫名其妙的祸端随时降临,许多人有点小情绪就报复社会,自己命不足兮,还祸害人家真是该千刀万剐,乱世用重典才合理。”
(记者李文馨报导/责任编辑: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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