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扬州大管家情妇获刑 庭审嚣张仍穿奢侈品

【新唐人2017年05月26日讯】扬州市环保局前局长金秋芬因贪污受贿,于前年曾被扬州中院一审判刑12年。不过,近日有陆媒称,金秋芬已经于去年6月被江苏高院二审改判为6年徒刑。金秋芬被指是江苏首虎、前南京市长季建业最知名的情妇,而季建业则被外界视为江泽民的扬州大管家。

两年前的4月7日,季建业因受贿1132万余元而获刑15年。《检察日报》曾刊文披露,季建业落马后,他一手提拔的三名女干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问询,其中包括季建业最为知名的情妇金秋芬

2015年1月9日,金秋芬因涉嫌受贿、贪污罪在扬州中院受审。同年6月19日,扬州中院一审宣判,认定金秋芬受贿93万多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贪污约9.28万元,判处有期徒刑5年,最终判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2万元。

不过近日有陆媒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现,金秋芬在2016年6月已经被江苏高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5万元人民币。

此前媒体还称,金秋芬对个人形象十分在意,受审时身穿灰色毛领大衣,头发也梳理得整整齐齐。

2015年2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对此发文称,从“表哥”杨达才到“LV女王”江润黎,再到穿毛领大衣受审的金秋芬,“其收入与穿戴的巨大反差,难免让人起疑,而最后的调查也证实了种种猜想”。

终审判决书显示,金秋芬的刑期自2014年8月6日始,至2020年8月5日止。

(记者陈远辉报导/责任编辑: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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