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海内外多家媒体援引英国《泰晤士报》报导称,根据伊拉克政府军起获的“伊斯兰国”(IS)的报告显示,IS曾对俘虏进行残忍的化学药品人体实验。根据报告,在IS的一个人体实验中,硫酸铊被放入一名男子的食品和饮用水中,两天后这名受害者发烧生病,胃部和大脑出现肿胀,10天后死亡。另外一人则被注射大剂量的尼古丁后很快昏迷,两小时后死亡。IS的实验人员认为前一项实验“是成功的”,因为死亡原因难以探查且症状出现延迟。
这不由得让人联想到二战期间,德国纳粹在各个集中营所进行的人体实验,这些实验包括:一、毒药实验,即给实验对像的食物中施加毒药。受害人会被毒死或直接被杀害,以进行验尸研究毒药的毒性。二、磺胺类药物的实验,即先让囚犯的伤口感染各种细菌,并将伤口两端打结,中断血管的血液循环,然后用磺胺类及其它药物治疗感染,以测试其有效性。三、芥子气试验,即实验者将囚犯暴露在芥子气和其它糜烂性毒剂(如路易氏剂),造成严重的化学烧伤,从而寻找有效治疗方法。四、燃烧弹实验。五、结核实验。六、骨骼、肌肉和神经移植实验,即囚犯在不被麻醉的情况下被移除肌肉和神经,造成强烈的痛苦及永久伤残。七、低温实验。八、海水实验,即研究囚犯只饮用海水所造成的伤害。九、绝育实验。十、双胞胎实验。当然还有其它残忍的实验。
单单看这些简单的描述,就已经让人不寒而栗。是以,英国化学武器专家哈米什.布雷顿-戈登认为,“伊斯兰国”的人体实验极为残忍,基本等同于二战期间德国纳粹的人体实验,可以说犯下了屠杀人类的罪行。
然而,切莫忽视的是,在当今世界,还有一个邪恶政权,其所为远超IS,其屠杀的人数更为骇人,它就是中共。这个邪恶政权除了犯下这个星球前所未有的罪恶——活摘器官外,还同样犯下了堪比活摘器官罪恶的大规模残忍医学人体实验罪恶,而这方面迄今为止曝光的还不够。
以重庆市原公安局局长王立军为例,仅有中学学历的他居然穿着白大褂发表了《注射药物后器官受体移植研究》及《中国女性(北方)胃肠排泄与时间关系的研究》,而他的发明专利中则有“原发性脑干损伤撞击机”(专利申请号CN201120542042)和钝器伤致伤模拟装置(CN102222441B),这背后有多少人成为他的实验品?这些人究竟是死是活?
另根据明慧网2007年发表的《中共军队在迫害法轮功中的作用》一文,著名英国科学杂志《自然》于2005年5月12日以“中国临床试验:不需患者同意”为题,发表实地考查文章,指中国临床医学研究的道德严重失控,中国的研究员和医疗专家对医疗道德规章和患者“知情同意书”了解甚少;一些伦理审查委员会(IRB)人员,却总期望走捷径。
据悉,中国地方上的医院做人体试验都不征求患者同意,中共的部队医院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在没有得到受试验人的同意下,在活体上进行药物人体试验,其中许多受害者是被强制试验的法轮功学员。
据内部透露,中共在一些被监禁在医院里的法轮功学员身上做了不少试验,有的人被注射了不明药物,痛苦到满地爬、撞墙,最后在极度煎熬中死去,并立即被火化。
试问,中共有多少军队、武警、地方医院和医疗机构、研究所在从事这些罪恶?中共军队进行的SARS疫苗、埃博拉病毒疫苗的人体试验到底又有多少是合法的?无疑,诸多的罪恶被刻意掩盖了。然而,笔者相信,没有罪恶是可以被永远掩盖的,就像今日被曝光的IS残忍的罪恶一样,总有一天中共包括人体实验、活摘器官等罪恶都会一一曝光在世人面前,而那时所有罪恶的参与者都会受到审判。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