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践踏法律的。”这是辽宁铁岭市清河区国保大队副队长赵柏峰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曾经发出的叫嚣。如此疯狂的叫嚣绝非他的一时冲动,而是其所作所为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赵柏峰多次绑架、殴打和敲诈勒索当地法轮功学员。尽管海内外法轮功学员不断通过各种管道形式给他讲真相,对其劝善,但他为了眼前暂时的一点私利仍不思悔改继续作恶。
据明慧网报导,2014年11月1日,现年六十岁的铁岭市清河区法轮功学员刘庆香(女)在清河广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社区恶人齐凤伟恶意诬告,随后赵柏峰等国保警察将她非法绑架,并非法抄家拍照,把刘庆香家中的台式电脑主机、大法书籍等个人物品悉数抢走。在铁岭市看守所非法提审刘庆香时,因刘庆香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赵柏峰用拳击打刘庆香前胸,并威胁“不签字给你送监狱去”。后刘庆香被非法判刑三年,现被关押于沈阳女子监狱。
2015年9月5日早晨,赵柏峰伙同清河区国保大队王兴军让单位领导以开会为名,将法轮功学员吴东辉(女)骗到单位后,对其拍桌子并大骂,后又将她从二楼拽走,致使其推搡中滚到楼下,胳膊被捏青,衣服被拽坏了。接着,赵柏峰又把吴东辉绑架到清河红旗派出所,背铐锁着。中午十二点,赵佰峰把吴东辉拉到清河公安局四楼,逼问诉江状是哪来的,期间并一直恐吓、谩骂她。最后,直到勒索吴东辉父亲五千元现金后赵柏峰才将她放回家。
2015年9月17日,赵柏峰和尤姓警察闯到清河发电厂,把法轮功学员张慧(女)叫到一个屋子,问诉状哪来的、在哪邮的,并谩骂、恐吓她,还要动手打人。接着,赵柏峰又勒索张慧一万五千元。张慧说没钱,赵柏峰说:“那拿一万,礼拜天送钱,否则按第二条方案(指拘留)。”
历数赵柏峰犯下的这一桩桩罪行,可以说没有一件不是对法律的践踏,而当法轮功学员依据法律跟他讲道理时,他发出的那声“讲什么法律,我就是践踏法律”的叫嚣则再清楚不过的表明,他之所以践踏法律并不是出于对法律的无知,他完全知道自己所作所为的违法性质,也就是说他完全是在有意识有针对性的践踏法律。
纵观十八年来江泽民及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血腥历史,如此肆无忌惮的叫嚣“我就是践踏法律的”绝不止是赵柏峰一个人,许多恶警恶人都曾有过类似的言论,有的人即使没这么说,心里其实也是这么想的。而他们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他们清清楚楚的知道,对法轮功的迫害乃是江泽民和中共发起的一场彻头彻尾的非法政治运动,作为这场运动的参与者执行者,他们的非法行为不但不会被追究,反而会得到上司的鼓励和奖赏。换句话说,在这场迫害中,他们在践踏法律的路上走的越远,捞到的好处就会越多。试想,既然如此他们还有什么可顾忌的呢?还有什么法律是他们不敢践踏的呢?
说到底,恶警恶人之所以敢肆无忌惮的叫嚣“我就是践踏法律的”,正是因为江泽民及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本身就是一场肆无忌惮的对法律的践踏。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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