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闻也要实名?德媒批中共网络管控荒谬绝伦

【新唐人2017年05月04日讯】就在世界新闻自由日的前一天,中共推出网络新闻管理新规,加强舆论管制。评论人士指,该规定竟然强制网民接受新闻信息服务前也要实名登记,网络传媒必须接受官方控股,可见中共是如何强烈地有意图取得对舆论的“绝对控制”。

5月3日,时评人士长平在《德国之声》发表评论文章“网络时代的‘子弹费’”,谴责中共网信办刚刚公布的网络新闻管理规定。

长平是中国资深媒体人、时事评论作家,现居德国。

长平在文章说,今天(5月3日)是联合国设立的世界新闻自由日,就在前一天(5月2日),中共网际网络信息办公室发布新的《网际网络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网络新闻信息进行更加苛严的管理,作为对新闻自由日的“献礼”。这是对联合国和基本人权的公然践踏和羞辱。

文章分析,该《规定》虽然名义上针对“网际网络新闻信息”,但明确涵盖“通过网际网络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网际网络新闻信息服务”,还包括“报导和评论”。而且,如今很少有新闻不通过网络传播。因此,它事实上是对几乎所有可传播言论的全面控制。

文章指,此规定最荒唐之处是“实名看新闻”,即“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际网络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该规定竟然明确是出于“公共安全”的目的。

文章质问,如果说实名买菜刀的作用,是要刀主对这把菜刀负责,那么一个人匿名看新闻,到底对“公共安全”有什么影响?

文章说,可以想见,中共政府多么希望有一种技术,在每一条信息上都打上编号。谁使用某条信息去批评政府,该条信息的主人就要被处罚。在不久的将来,也许人们必须戴上耳套,打开耳套道听途说之前,先要进行实名登记。

该规定将所有形式的网络信息一网打尽,而且明令“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网际网络新闻信息采编业务”,同时要求“转载新闻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断绝了商业网站转发官方通稿时常用的重拟标题等仅有的一点自由度。

文章讥讽道,西方媒体也同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网际网络新闻信息服务”,但没有自我建墙,如果让中国匿名网民打开网页获取了信息,是否也在中国境内犯罪了?中共公安此后是否可以满世界发布“红色通缉令”了?

文章还说,该规定还坐实了传说中的“管理股制度”,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互联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网际网络信息办公室另行制定”。

这是“子弹费”制度的复活——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执行死刑之后,家属要向中共政府交“子弹费”才能领回死刑犯的尸体。而“管理股制度”也是同样的道理:“我来限制你的言论自由,你还得给我交钱。”

公开资料显示,所谓“特殊管理股”制度,是指传媒企业必须引入国有单位股东,该股东对公司享有超出股权比例的管理权、审核权或“一票否决”权。此前,这一监管方案一直处于讨论阶段,最终实施时间及具体形式尚未确定。

长平在文章的最后指出,比限制信息数量更重要的是,中共宣传部门要取得对舆论议程设置的绝对控制。无论多少人权律师被失踪,它可以让网民为一起明星八卦而狂欢;尽管真正威胁中国人性命财产的是朝鲜核弹头,它可以让民众去砸韩国的乐天超市。

即便同一个话题,中共也能成功地“引导舆论”。比如,《环球时报》已经不用避讳“六四”,因为它可以让读者不仅抗议暴政,而且支持镇压——“没有当年的坦克上街,哪有今天的经济发展?”

中共近年来对言论自由的控制日益收紧。历年来,中国大陆都是全世界关押记者人数最多的国家。

国际人权组织“记者无国界”上周三(4月26日)公布了2017年全球新闻自由度排名报告。在被调查的180个国家中,中国大陆则排名全球倒数第五名,其后只有叙利亚、土库曼斯坦、厄利垂亚以及朝鲜4个国家,其中朝鲜是最后一名(第180名)。

受中共加强香港控制的影响,香港排名较去年下跌4位,排名第73。

而台湾名列第45位,较去年上升6位,连年来都位居亚洲之首。

(记者云涛报导/责任编辑: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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