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4月17日讯】在中共土地财政政策的催化下,这些年来中国爆发了大量的土地征收纠纷,其中不少是发生命案的“血拆”。由中国城乡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联合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16年大陆违法拆迁的势头仍然强盛,而且暴力拆迁手段更无底线,拆迁维权“以暴抗暴”也随之明显增加。
4月16号发布的这份《2016中国拆迁年度报告》指出,去年新旧矛盾交织,拆迁矛盾仍然居国内矛盾之首。而且拆迁“血案”更加触目惊心。仅通过自媒体揭露的血拆事件在一百件以上。其共同点是,房屋都不是法院组织或经过法院授权的“司法强拆”。
报告列举了去年十大拆迁典型案例,包括长沙农妇龚雪辉被拆迁活埋、济南杨玉波剌死强拆人员、河北贾敬龙被执行死刑等。
报告的执笔人王才亮,是大陆最早从事拆迁、征地法律服务的律师之一,目前是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这是他们发布的第7个拆迁年度报告,根据公开资料整理而成。
报告执笔人、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2016年新的特点,拆迁主体往下了,下沉到街道办、村委会、居委会,都成了拆迁公司,这是一个新的动向。”
《宪法》第13条、《立法法》第8、9条,《物权法》第42条,都分别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权,非国有财产的处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等,作出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然而,报告指出,2016年许多地方房屋征收拆迁的主体普遍下移,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监管。
血拆案件也出现了新特点,除了误拆频发,“误拆”成为犯罪者保护伞外,逼迁手段也用到极致。贾敬龙案就是一个典型。而且绝大多数血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被拆迁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报警无效、法律无力纠正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只好自力救济,以暴抗暴,最后酿成血案。
王才亮:“(拆迁)成功了就升官,拆出人命了也不会丢官,没有风险,就导致政府这种拆迁野蛮。这是根本原因。如果能够追究刑事责任,拆出人命,哪怕是过失杀人判刑,谁也不敢了吧?现在是不怕,动不动就政府行为,没啦!这是很可怕的。”
2015年5月,新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这被视为是对中国拆迁制度影响最大的事件。
不过,根据报告,新法实施前是立案难,实施后是胜诉难。仅去年1月至8月,全国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超过15万件,加上旧存,已经突破了20万件。可是一年多过去,公众期待很美好,现实却差强人意。
王才亮律师表示,野蛮拆迁十年前就有,从《物权法》开始实施,双方的矛盾就加剧了。公民要按照《物权法》来捍卫自己的财产权,官员们要加快迁拆进度,开发商们要降低成本,这个矛盾必然加剧。
王才亮:“以暴抗暴的情况不是今天才有,十年前就开始有了,但是我们曾经希望,《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让纠纷进法院来解决。但是看起来,这两年,特别是2016年,这方面受到了阻碍。当法律不能给人家一个说法的时候,矛盾就容易激化。所以2016年暴力抗暴事件增多。”
北京人权活动人士胡佳:“各地这种对抗血拆的形式,也是以血还血,叫公民抗命,维权抗暴。但是总体而言力量对比是十分悬殊的。公民真的是非常孤弱的。”
报告给出了一些解决征地纠纷的建议,而北京人权活动人士胡佳认为,要根本上解决各地涌现的野蛮拆迁问题,就只有推翻共产党。
胡佳:“所有的人因拆迁过去受到侵害,现在受到侵害,和将来有可能受到侵害的人,你都站出来啊,因为主权不在民,你用和平的方式推翻它,你要求普选权利。你不能够再成为沉沦的、弱势的状态,而且你必须要联合才可以。”
王才亮律师表示,即使这些血拆的官员不会受到上头追究,但民众以暴抗暴的维权形式,对他们还是有震慑力的。他认为,任何事情走到极端时,就会有拐点出现。
采访/常春 编辑/王子琦 后制/陈建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