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为解闷割喉杀残疾人 豫冷血男被判死刑

【新唐人2017年04月12日讯】2016年8月,江苏南通曾发生一宗凶杀案。90后的河南籍男子张某疑因长期失业心情烦躁,在23岁生日当天为“解闷”竟将一名31岁的残疾司机割喉杀害。近日,法院对此作出了判处张某死刑的一审判决。

据陆媒报导,张某出生于河南省夏邑县,只有小学5年级学历,曾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2年底出狱后,张某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在南通打零工为生。

案发的2016年8月3日当天,是张某23岁生日。当晚8时许,张某因在家中觉得烦躁,外出四处闲逛后,仍未缓解心中郁闷,就想找人打一顿发泄。

随后,张某拦乘由被害人宋某驾驶的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要宋某送他到南通农场。途中,张某产生用尖刀划司机脖子的想法。

当车辆行至南通农场张江公路与江山路东面偏僻处时,张某要求停车,并趁机以随身携带的蝴蝶刀,割向宋某颈部。宋某负伤驾车往附近超市报警,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亡。

张某逃离现场后,把带血的刀放在水里清洗,折叠好放进裤兜。之后,他步行回海门暂住地,洗澡睡觉。

据悉,被害人宋某只有31岁,是一名残疾人,数年前从安徽老家来到南通,平时主要靠晚上开着三轮摩托车拉客为生。

凶手张某经精神鉴定并无异常,且家族也无精神病史。张嫌供述,自己只是想划人,没想到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在用刀划割被害者脖子时没考虑很多,“不管是男是女,只要是个人就可以”。

报导称,嫌犯的亲戚与同事都表示,张某脾气古怪,做事容易冲动,且平时喜欢看鬼片、恐怖片等电影或戏剧。

2017年4月7日,张某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43600元人民币。

(记者陈远辉报导/责任编辑: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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