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频频被揭穿 中共恐慌拟出台“亵渎烈士”罪

【新唐人2017年03月14日讯】在中共两会结束的前一天,有消息指,中共人大正计划通过修改民法总则,对所谓“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等的言行,列入民事责任进行惩处。外界认为,这是由于中共造假频频被揭穿,导致的恐慌才拟修改这一草案。

中共拟修改民法出台“亵渎烈士”罪

3月12日,正在北京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人大会议,通过了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总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据《美国之音》报导,中共人大会议上通过的这份“民法总则草案”,对原先的“中国民法总则”共作出126处修改,其中包括提出“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该报导表示,就在今年的中共“两会”期间,中共全国政协委员、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曾提交提案,建议相关部门制定所谓《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以便用法律的手段对所谓“侵害革命英烈名誉”的行为和个人进行惩处。

路透社则在相关报导中称,中共对“批评与亵渎革命英雄与革命烈士”的定义、界限以及量刑的标准,都没有在消息中提及。

该报导并表示,在中国,任何历史学家提出与执政的共产党的说法有异议的提法,都被谴责是“篡改”历史的行为。

事实上,近些年来随着网路技术的突飞猛进式的发展,中共为了给国民洗脑而编造出来的不少所谓“英雄事迹”陆续被历史学者揭穿。例如:

《刘胡兰》的故事真相

中共在中国大陆中小学的教科书里讲述的刘胡兰的故事,宣传一个不满15周岁的女孩子为了抗日被国民党的军队抓补后,被当众用铡刀铡死。

但是,据《是悲剧而不是英雄!刘胡兰死亡真相》一文介绍,事实上刘胡兰是死于国共内战时期。整个事件的起因是刘胡兰配合中共领导的敌后武工队杀害了她们村的村长石佩怀,理由是村长石佩怀为阎锡山的军队派粮派款、递送情报,所以要杀死他。

据资料记载,阎锡山是国民政府山西省主席,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村长石佩怀所做的事,其实只是在尽他身为一村之长的责任。因此,石佩怀被杀害后,掌握山西省军政大权的阎锡山所代表的国民政府就要追究刘胡兰等人的杀人罪责。于是,就发生了刘胡兰等人被阎锡山麾下的军政府当众用铡刀处死的悲剧事件。

对于刘胡兰的死,主要研究北洋军阀史的近代史学者章立凡曾感叹说,“这个丫头(指刘胡兰)比较二,人家偷驴她拔橛儿,搭上了小命儿一条。”

文章指出,刘胡兰的死是“两种她个人无法抵御的强大的社会力量对她的利用、欺骗和无情的侵犯造成的”。她的死亡,不是为了更加崇高的自由和社会的进步,“她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所坚信并为之献出生命的理念、事业,并没有她所看到或是听到那样伟大。”所以,这个少女的死是可悲的,但她不是英雄。

“狼牙山五壮士”真相

被中共为抗日旗帜的“狼牙山五壮士”的官方版本,宣讲了五名士兵为掩护主力和老百姓转移而把日军引到悬崖上,并在与日军殊死搏斗后跳崖的悲壮故事。

《炎黄春秋》杂志原执行主编、历史学者洪振快在“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一文中则指出中共宣传的“狼牙山五壮士”的所谓“英雄事迹”多处内容都是编造的。

洪振快通过研究相关的档案资料后证实,狼牙山五壮士当时掩护的是主力部队但没有老百姓,也不是他们主动引诱敌人到悬崖,而是在被“迅速的占领该山的最高顶”的日军截断了退路的情况下,慌不择路地退到了“一个从没有人到过的悬崖上”,然后有三人跳悬崖死亡,另外两名幸存者则是从山上“溜”、“滚”、“窜”下山崖而得以生还。

该事迹并无特别英勇之处,却被中共中央北方局机关报《晋察冀日报》,于1941年11月5日刊出《棋盘陀上的五个“神兵”》的报导,对这五个人进行了拔高和渲染。

(记者黎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唐睿)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