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的人民公社:农民变农奴 父母食不果腹吃孩子

人民公社俗称吃大锅饭,是由毛泽东1958年4月发起。人民公社建立后,所有社员的财产充公,大至土地房产,小到锅、盆、桌、椅。而且所有人民公社社员都受党的控制,每人每月要工作28天。大跃进期间人民公社的建立,造成了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悲剧——至少3600万人直接死于饥饿和饥饿所造成的各种疾病,另外约4000万人则由于父母的营养不良不能诞生。

中共宣传人民公社“吃饭不要钱!”

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不满十年,1958年3月,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明确提出,小社势必合并一些,认为我国农业机械化很快能实现,社小了不能使用机器。他还强调,办了大社,农业社也可以办工厂了。4月开始酝酿试办“人民公社”。

到9月29日止,全国农村已基本实现了公社化:除西藏外,27个省市区共建立人民公社23384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0.4%。其中,有12个省达到100%。

据河南、山东、河北、辽宁、安徽五省到10月底统计,共建公社5254个,计划实行粮食供给制(即吃饭不要钱)的共842个社,占21%。

实行伙食供给制(即饭菜不要钱)的2151个社,占61.3%;实行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制(即吃饭穿衣等不要钱)的590个社,占15%。

实行全供给制(即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学、育、婚、乐等)的103个社。占2.7%。

当年,很多公社秋后就不再给社员分配粮食了,只发给社员一张食堂就餐证。

工资制则是在供给制之外,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支付给社员一定数额的货币。由于公社的收入首先要用来维持供给,工资也就名存实亡。

这次,中共实行“人民公社”特大宣传说:“吃饭不要钱!”。正等于牧场主在向奶牛宣传:“吃草不要钱!”。

人民公社:一切充公农民变农奴

据维基百科介绍,公社包括地方政府的各种职能,包括公安、贸易、财政、税收、会计及计划工作,都受党的控制。

社员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按照各人所得劳动工分取得劳动报酬。公社成立时,土地、林业、车辆、农具等,转为“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即公共财产。

社员私有物充公。如农民把仅剩的口粮送上公社食堂;抱着鸡鸭,赶着牛羊,送到“公社”;把桌椅板凳以售价为名送到“公社”;把农具交给“公社”。

题为《公共食堂的历史记忆》文章介绍,当时的报纸宣传说,农民交出这些财产是自愿的,实际情况是,在收缴这些财产时,干部、民兵同时出动,挨家搜查,闹得鸡飞狗跳,有些地方还打人、捆人。即使有些地方农民自己交出来,也是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的被迫行为。当时全国各地已经形成了一种消灭私有制。

并且所有社员劳力都受控制,军事管理,硬性分配劳动,凡身体健壮年在16岁以上到60岁以下的男人,55岁以下的女人,定为“全劳动力”,每年至少要作300天左右工作。

老弱妇女每人每年至少要作100天到200天左右工作不等。而所谓工作日一般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有的还在日未出而出动工作,日落时工作还未休止。

一个人民公社社员就是一个农奴,它符合奴隶的所有要件:没有人身自由,不掌握任何生产资料,世代不能改变身份(农业户口),如果他逃出半军事化的管理体制(流浪他乡或外出讨饭)则会被饿死(粮票)或被关起来,或被当成坏人打死。

悲惨的集体生活

在人民公社内,农民的衣食住行都在公社控制之下。兴办公共食堂的过程是消灭家庭的过程,也是对农民掠夺的过程。

《风暴十年》介绍,公社发给农民饭票,“凭票开饭”,饭票规定数量由四两到八两不等。食堂的“饭”是煮上一大锅,生熟且不去管,质料都是杂粮、蕃薯、黑豆等等的东西,基本就是一锅猪食。

食堂安排在破屋里、在仓房里,多数是在天井;有些因工作关系是在田野里,是在山谷里,是在矿场里,把饭送到那里去吃。吃的数量,是有多少吃多少,饭若不够,未吃饱的就算倒霉。

每个家庭停火了,碗、盆、锅、桌、凳都送到公社食堂了。钟声、锣声响了,男女老少像一群饿红了眼的猪一齐奔向“食堂”去吃那份不爱吃也得吃的“营养饭”。大家疲劳工作了十五六小时的“忘我劳动”,每天只换来这样的两餐。

共产党说出“包穿”的背后就是欺骗。每人一年也许由劳作价值中抽调一部,如七里营公社每年发给社员4元买布证。那即是说社员可以买上十几尺布,连过去自己的破衣,缝成一件衣裳,这件衣裳,就是祖孙三代:一套棉衣,春秋去掉棉花变成夹衣,夏天去掉里子变成单衣。

以后,长的改短,短的再变成小孩的袄裤,小孩的衣再变成碎片的补贴,在穷人堆中补贴就有大用了。

所谓“包住”,当然是指的住屋。住屋虽则现在名义上仍归私有,公社有调整使用的权力。这份“私有”真是等于空文。实际上,除了在城市,这份“私有”因房主保留自住屋还可有点形象外,在农村的房屋私有,在公社成立前已没有了意义。

大跃进中了三次拆房高潮,只剩下45万间,其中又有31000间被国家、集体无偿占用,社员可以居住的房子只有42万间。拆房不仅是为了建设共产主义新村,还有一个目的是拆下陈砖当肥料。大搞“积肥运动”,主意打到农民的住房上。

正是办了公共食堂,才使得农民家徒四壁,一贫如洗。被拆了房子的农民连“四壁”也没有。

如土改后,无论是原有主,或新有主,在北方一家分得一、二间房,好多家住在一个院内;在南方,也是一家分得一、二间小房,有一个小院,而且是独立的,这样才稍微有点私有的味道。但是不论哪种形式的,它们有个共同点:就是破陋不堪,穷像毕露。

所谓“包生养”,这是指生产孩子,和养育孩子。生产孩子所受的“包”是很简单,孕妇大约在临盆前后有四十天左右的假期不劳动。生产时找个乡间的接生婆。如此所谓“包生”大概了事。

在“人民公社”的托儿所,凡三岁以下的儿童都送入托儿所。实际情况是把吃奶的婴儿或大一些的儿童,一大堆放在一间大屋子里,交给几个超过六十岁的乡间的老妈妈,或是身体衰弱的半劳力的女人,由她们喂米糊,或土豆制的代乳粉;由她们换尿布等等工作。孩子哭没人管,屎尿腌了屁股没人管,病了也是没人管。

人民公社食不果腹父母吃孩子

1958年至1959年“大跃进”时期的“人民公社化”的特征是“大刮共产风”,“共产风”严重破坏了农村原有的正常耕作状态,造成粮食连年减产,最终酿成亘古未有的历史悲剧!

公共食堂制度也是触发大饥荒的一个原因。在食物不足的情况下,农民必须十分节省地吃粮食,从而坚持到下一次收获。而大食堂制度将农民的口粮强制性集体化,再加上不少基层干部从中克扣,使得本来就匮乏的粮食被提前消耗殆尽。1958年下半年发生饥荒。

题为《“人民公社”:中国农村的地狱之旅》文章中指出,人民公社制度的要害在于实施对人的全面控制。资深记者凌志军指出:当时“他们把中央政府的政令和原则奉为金科玉律,用以统一亿万农民的意志和行动。其具体操作则事无钜细,诸如百业兴废、田间种植、劳务派遣以及收入分配……。

一件典型的事实是,官员们常常率领乡村民兵,身负刀枪棍棒闯进农宅,将政府加以限制而有的农家偷偷饲养的鸡鸭鹅兔,一律擒获宰杀。所以那时乡村中间无论老幼,人人都能描述鸡飞狗跳、血溅当堂的故事。

人民公社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也是前所未有的。三年大饥荒时期,在许多省份,由于断粮而出现了人吃人这种极端悲惨的局面。

据凌志军的记述:有些地方发狂的人“肢解吞吃死去的同伴”;“在安徽凤阳县(1960年)那一年人吃人的事件共有63起。赵夕珍和陈章英夫妇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勒死煮食,那孩子刚好8岁。另一个妇女吃的是已经死去的孩子,工作队将这些人捆送公安局,说他们“破坏社会主义。”

“卫星饭”一斤米蒸出十一斤干饭

公社的管理员和服务员做饭时大做文章。在罐子里多渗水,把干饭煮得稀糊泥糊的以增加重量的问题,蒸碗饭的技术应运而生。

公共食堂开始放“卫星饭”——把米炒了又蒸,蒸了又炒,几蒸几炒,一斤大米居然可以蒸出数倍的饭来。那饭稍一冷却,你咬一口,就明明显显地现出两排牙齿印。

曾经放出一斤米蒸出十一斤干饭的“碗碗饭卫星”来。这个炊事员被评为“跃进能手”,戴大红花,风光无限。

这样,食堂说是还按标准吃,但社员吃到肚子里的粮食,还不到原先的一半!

有一篇题为《我是公社的“饿死鬼”》文章作者也介绍了童年经历人民公社阶段挨饿的经历:

1960年上半年,我在小学读五年级。当时人民公社体制下,我和社员们一起吃食堂。我的口粮标准,是每天老秤八两。十六两为一斤,八两就是现在的五两。

这八两是这样安排的:早三两,中二两,晚三两,即新秤早1两9,中午1两4,晚上1两9。菜呢,餐餐是萝卜咸菜,一年四季吃不上一块猪肉,一年三百六十天,见不着一点油星子。

饥肠辘辘的肚子,一餐不饱,餐餐不饱,一天不饱,天天不饱。渐渐地,浮肿,干瘦,饿死人的事发生了。一开始,人们还惊天动地,慢慢地,大家也就习以为常了。

饥饿难当,人人都不得不想办法。为了活命,绝大多数人的办法,就是偷。先是偷青,一边干活一边偷吃地里的庄稼,不管它是生是熟,是叶子还是梗子,也不管他被干部逮着往死里揍,人们像是发了疯似的偷!往口里,往家里……

饿得实在受不了,唯一的办法,是跟着父亲,上山挖蕨根、土茯苓、剥梧桐树皮充饥。这些东西咽下去容易,屙出来可就难了,肛门涨得流血。母亲只好用棍子,一点一点地帮我把粪渣撬出来,我痛得呼爹叫娘,我妈累得汗流浃背。

违背天道必然会遭到惩罚

老子认为,天道在宇宙万物中无所不在,虽然它看不见,摸不着,它却主宰万物的运行。所以,最大的“道”就是顺应自然。相反,违背自然之道,“不道早已”,人类就会遭受“道”的惩罚,自食恶果。

人民公社制度于1958年9月开始,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而解体,全部被乡级行政区取代。直到1984年上半年才完全退出中共历史的舞台。

人民公社的推行,是为了中共领导者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农民。大跃进期间的人民公社等运动实行浮夸风、共产风,完全违背了天道,同时也给社会人伦带来了毁灭性破坏。这一切都是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造成的,但恶果的惩罚却施加在千万中国百姓的身上。

炎黄春秋杂志社前总编杨继绳写成“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记录:从1958年到1962年期间,中国饿死3600万人。因饥饿使得出生率降低,少出生人数为4000万人。饿死人数加上因饥饿而少出生的人数,共计7600万人。

(文:唐清清/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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