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由“精神病患是否杀人无罪”所引发的争议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最近,由于类似案件的持续高发,这一话题再次成为舆论的焦点。
此前,大陆网媒上有数据显示,“以1997年1月至2011年12月间,四川3720例精神病患刑事案件资料为样本”,发现“精神病患的案件类型中‘杀人’(42.7%)和‘故意伤害’(21.5%)最多,以暴力刑事案件为主”。其中,“比例最高的是患有精神分裂症状”。然而,值得一提的是,这类症状的病患却是刑事责任鉴定“最轻”的一种,“76.9%的精神分裂症被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此外,综合所有类型的精神病患的罪责结果来看,同样以无刑事责任能力最多,占比43.4%。
精神病患杀了人,却不用负刑事责任,直接被放回社会的他们“无异于一颗定时炸弹”。这样的恐慌伴随着近期接二连三发生的数起精神病患杀人事件而在民众中持续升级。为了不让大陆《刑法》中所规定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的条款饱受诟病,大陆各地的法院居然以身试法,不惜违背刑法条款、走向另一个极端,将犯案的精神病患以“判死”了之。
就在近日刚被判死的一位精神病患来自广东,其所犯的杀人案发生于2015年10月。时隔一年多之后才进行判决,本就有些怪诞;更离奇的是,审判结果与刑法条款相抵触。法院表示,被告人在案发时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然而最终却以“故意杀人罪”将其判处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此外,类似还有一起2015年发生在北京的案例,其“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的被告也于今年年初被判处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看到这样的判决,大家或许会思考一个问题:精神病杀了人,是否就活该“一命抵一命”?是否仅此就能让人泄愤、解恨?事实上,刑法条款已对此做出了具体的指示,“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一句“强制医疗”似乎能让人感觉到,身不由己的精神病患或许该得到更多的关注与及时的治疗。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强制医疗”要想切实有效的得以执行,一个不容忽视的前提在于,“精神医疗资源”达到完备与充足的水平。
遗憾的是,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中国在精神卫生领域投入少”,从而
“导致治疗资源稀缺、难以覆盖庞大的患者群体”。有资料显示,“中国医院(含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精神病床位密度为14.7张/10万人,精神科医生在全民中所占比例仅1.53人/10万人”;“这两项数字大大低于欧洲各国的中位数,以及亚太地区的日本(293张/10万人,10.1人/10万人)、韩国(194张/10万人,5.1人/10万人)、新加坡(77.72张/10万人,2.81人/10万人)等国”。
从上述的分配比例以及各国间的对比就足以看出,中国对精神病患的重视程度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这才是导致如今中国各地都在持续上演“精神病杀人”这一惨剧的终极原因。没有足够的床位和医生,“强制医疗”也将成为难以兑现的空头支票。事实上,令中国人倒吸一口冷气的不仅在于精神病患得不到治疗,更在于,如今有很多正常人也被构陷为精神病,从而占用了原本就稀缺、有限的医疗资源。
2015年6月,一位从上海逃离到美国申请政治庇护的医生向海外媒体披露,五年来,与北京西单“民主墙”创办人并称为“南乔北魏”的乔忠令,一直被关在自己工作过的上海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他“每天被迫服用大剂量的损伤大脑记忆和思维欸能力的精神病药物”,并且该医院已经是乔被拘禁过的第三家精神病院了。这位医生“试图向医院领导说明乔忠令其实没有精神病的事实,并停止给乔服用精神类药物,但却遭到了院方的警告”。
不难看出,为了实施迫害,官办的公立医院居然堂而皇之的使用着正当的医疗资源。然而,对那些真正需要治疗的精神病患,却根本不放在心上。显然,这样的工作安排来自于中共官方的授意。除了民主人士之外,被中共如此迫害的,还有大量的上访人士以及信仰人士。有资料显示,中共用精神病院系统的迫害人权,就是从迫害法轮功信仰人士开始的。
根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2004年4月对中国大陆15省、100多家精神病医院(科)所做的调查显示,83%的精神病医院(科)明确承认“收治”法轮功修炼者,其中超过半数的精神病医院承认,只为转化而强行关押没有精神病症状的法轮功学员。如今,就连医务工作者也清楚的知晓,“收治”法轮功修炼者是在执行一项政治任务。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政府只会将竭尽所能的治疗病患作为工作之重,因为这项事务关乎着民生以及众多老百姓的人身安全。然而,与世界各国背道而驰的是,中共治下的中国大陆,却将强制“收治”没有精神病的无辜人士作为重要的政治事务。这显然是“谁不依附党、就得置其于死地”的狠毒之心在作祟。
如今,不断有精神病患杀人犯案的现象也足以表明,处心积虑的迫害信仰人士的中共恶党,说到底,是在对所有的无辜民众实施着迫害。导致精神病患有机会犯下“故意杀人”案的始作俑者,显然直指中共。如此,中共的故意是否比精神病患的无意更加罪孽深重?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