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杀金正男的居然是一个越南网红!这让天祐始料不及,原来网红不仅仅是可以做直播,原来还可以做杀手啊。想想策划者也真够聪明的,让一个一心想红的女网红干这事儿,怎么“恶搞”她都不在乎,而且还十分的投入啊,完全没有一点心理压力!如果让职业女杀手干这事儿,她事先知道任务,没准儿到了实施行动时,心里一慌露了马脚,刺杀失败呢。
据这位越南网红交代,此次来大马是为了拍摄恶搞视频准备直播,然后在网路上赚大钱的,跟她一起拍戏的还有另外一个网红。这位网红姓名为DOAN THI HUONG,出生日期为1988年5月31日,出生地则是越南的南定市(Nam Dinh)。当日在机场,她们其中一人手拿喷剂朝金正男脸部喷射,另一人则用手帕摀住金正男脸部。干完之后,俩人居然没事儿认识的坐出租车离开了,估计是等着回家看视频,然后红遍网路,收“游艇”、收“豪车”呢。
据说,这位妹子很无辜地对警方说,她当时以为整件事“只是恶作剧”,“我不知道是杀人”。晕啊,看来这妹子除了想出名基本不关心其他事情,像金大公子这样的“名人”她都不认识啊。说到这儿,我在一次表达对幕后策划者的钦佩之情,他们去越南找网红干这事儿,这要是到中国找网红,没准儿中国网红会认识金大公子,会功亏一篑的。
那么,这位网红是怎么糊里糊涂成为杀手的呢?原来是有个朝鲜人每天给她点赞,打赏,说要包装她让她全世界出名,这傻妞居然还信了,于是跑到大马去拍“恶搞短片”,嘿嘿,这回真的出名了,而且是大名。全世界估计没有不认识她DOAN THI HUONG的了。
这傻妞向警方交代,她不知道所用喷剂为致人死亡的凶器,她这话天祐还有点信,非常有可能人家演练时,所用的喷剂最初安全的清水,但最终为调换毒剂。说到这里,天祐第三次为幕后策划者的胆大和创意点赞,他居然能想到利用“恶搞无下限”的女网红来实施谋杀,这必定会成为世界特工暗杀的经典范例。
最令人惊讶的是,策划者给DOAN THI HUONG报酬居然只有区区一百美元,我晕啊,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我不知道策划者从授意刺杀金正男的机构那里拿到多少经费。但是,最后到非专业杀手DOAN THI HUONG这里,只有这一百美元。
这不禁让我想起某国的建筑行业。层层转包、层层扒皮,已是这个国家建筑行业公开的秘密。一个建筑项目从甲方到乙方,再到大包、二包直至最底层的农民工,不知经过几手。农民工处于金字塔的最底层,也是整个利益链条的末梢,能拿到的只有那么一点点。这次刺杀金正男,难道不也是一次工程外包吗?一层一层承包下去,层层剥皮,到了真正的实施者这里,仅有一百美金。哇,太黑了。
看来,在玩转包这事儿上,某国的建筑商比起这次的暗杀策划者那简直是云泥之别啊。这次的转包杀人太完美了,简直像教科书一样经典。由专业人士策划,有资质的机构一包,有经验者二包,有专业技术公司提供外围支持,最后由临时工完成。马来西亚警方确认毒死金正男的毒药是:氨基全氢喹唑啉化合物!俗称河豚毒素,提取自河豚卵巢,产量极度稀少。河豚毒素毒性,比氰化钾毒性,高出1250倍。目前全球黑市上一克河豚毒素,售价40万美金!你没看错:1克,40万……美金!这杀人毒剂比起网红拿到的那一百美元可是贵多了。所以说,关键是技术,干粗活赚不到钱啊!金正男死于越南和印尼杀手反映了当今全球化背景下服务外包向东南亚倾斜的大趋势,这跟富士康等公司把工厂外迁是一个道理。
那么,雇凶者是谁?会是周小平说的美国吗?显然不是,因为美国是禁止政治暗杀的。1976年,美国总统福特颁布了11905号政令,来阐明美国的情报机关在国外的行动准则。这个政令之所以被颁布,是因为“水门事件”之后,一些陆续被解密的材料显示,美国中央情报局曾多次密谋暗杀古巴国务委员会主席卡斯特罗。在政令中“限制情报机关的行为”的这一部分,福特明确了政治暗杀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之后,历任美国总统大都严格遵循了福特定下的这条禁令。1978年,美国总统卡特为了改组情报机构曾经提出了一个行政命令。在其中的第二部分第305条中,卡特也再次确定了美国是禁止政治暗杀的。1981年,里根总统通过12333号政令,再度重申了政治暗杀的禁令。此后,再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或者总统政令撤销或否定“暗杀禁令”,所以,它还在生效。所以,周小平大嘴一咧就说是美国干的,根本就是胡诌八咧。
那么,究竟谁是这次完美的层层转包的政治暗杀的总承包商呢?反正我不相信是日本或者韩国,究竟是谁,还是等待警方的调查吧!我估计调查时间会很长,因为这次的层层转包一定有很多环节,中间可能涉及了几个国家的分包商也有可能。
──转自《作者博客》,文章略有删节。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