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2月17日讯】
曾荫权行为失当 成首位被判罪特首
香港前特首曾荫权,2月17号被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裁定,犯下了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为香港历史上第一位遭到刑事起诉并被判有罪的最高行政长官。
曾荫权在2005年到2012年间担任香港特首,他被指控在2010年1月1号至2012年6月30号,接受商人对他在深圳的豪宅进行装修,并以此进行利益交换。
曾荫权被指控3项罪名,其中2项行为不当罪和一项接受贿赂罪。陪审团在经过两天的讨论后,否决了一项行为不当控罪,对接受利益控罪也没有达成一致。
曾荫权目前获准保释,预计法庭下周一将继续审理。如果罪名成立,曾荫权将面临7年刑期。
殴打示威者 7港警获刑2年
同一天,香港7名警察也被区域法院判决入狱两年。这7名香港警察在2014年“雨伞运动”中,殴打抗议人士、公民党前成员曾健超。
主审法官表示,被告的行为令警队蒙羞,也让香港警察的声誉在国际上受损。
编辑/周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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