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占中期间打人七警全被判两年

【新唐人2017年02月17日讯】星期五(2月17日),香港区域法院判处七名警员入狱两年。这七人被指控在2014年“占领中环”期间,曾在暗处殴打示威人士曾健超。

法官表示,由于控罪严重,不能判缓刑,这7人全部被判入狱两年。

法官在判刑时表示,虽然曾健超当天晚上确实触犯法律,并且7名被告在执勤时承受巨大压力,但这不是将曾健超带到变电站袭击的理由。现役警员在执勤期间袭击市民,令香港在国际上的声誉受损,令警队蒙羞,所以坐牢不可避免。

另外,还有一名被告在中区警署接见室,扇曾健超耳光,被判犯下普通袭击罪,因此入狱一个月,但因刑期同期执行,所以也判两年监禁。

原告曾健超对法官的判决表示满意,认为这是公民社会对抗警方暴力的小胜利。

在法庭判决前,大量媒体聚集在法庭外面,同时还有不少民众对法庭判决表达支持。

市民王奶奶:“如果他们不遵守法律,那社会价值就破坏了,那就意味着我们的前途就会很凄惨,所以我很开心。”

在2014年占中期间,这7名警察将被拘捕的曾健超带到一处暗角,对他拳打脚踢,此事被电视台和多家媒体拍到,录像曝光,在香港引起很大风波。

新唐人记者李贝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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