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发布抗议追责 律师: 剥夺言论自由

【新唐人2017年02月09日讯】首先来关注中国的消息。中共最高法院日前发布所谓“保护司法人员安全”的新规定,表示将对在法院周边以静坐、打横幅等方式表达抗议的民众,追究刑事责任。大陆律师和维权人士都认为,这是违宪的规定,剥夺公民言论自由。

中共最高院7号印发《人民法院落实的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对于在法院周边实施静坐、散发材料、呼喊口号、打立横幅等行为的人,法院应当商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郑州律师姬来松:“最高院出台这个东西是违背宪法的规定的。我个人认为是,有些法院不让人民群众去法院内旁听。不让旁听,他们只有在法院门口,如果让人去旁听的话,在法庭外的抗议会大大减少,而旁听其实也是宪法、诉讼法规定的权利。”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在法院周边静坐、散发材料、呼喊口号、打立横幅等,还可能被定为所谓的“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维权人士周莉:“一直是不允许抗议,没有言论自由,只不过现在把它文字化了,出台这条规定之前,也是如果在法院外抗议啊、静坐,派出所也会很快出警,也是按‘寻衅滋事’或者‘扰乱公共秩序’来处理的。”

上海维权人士陈建芳表示,中共自己制定的《宪法》从来不遵守,制造了很多错假冤案,法院不讲法,老百姓没地方申冤。

上海维权人士陈建芳:“在中国,法院也是叫中共控制,它们法院明显违背《宪法》,赤裸裸的曝露中共独裁统治,就靠谎言暴力维持它的政权。”

近年来,大陆官民冲突不断,法官遇刺事件时有所闻,过年前,广西陆川县退休法官傅明生被杀害,疑凶是他在1994年审理一宗离婚官司的被告。而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最近才明确表示,反对司法独立。

新唐人记者熊斌、陈杰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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