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2月08日讯】近日,有网友在社交网站上贴出了其个人持枪的照片,还晒出一张“公务用枪枪证”。经检查确认,“枪”系玩具枪,“公务用枪枪证”也是无效的网上截图。目前,涉事男子已被拘留。
据陆媒报导,2017年2月5日,网友“中成哥i”在新浪微博晒“枪”和“公务用枪枪证”,2月6日晚,当事网友蒋某某被四川资阳市乐至县警方调查。经检查确认,“枪”系假枪,“公务用枪枪证”早已作废。2月7日,蒋某某被行政拘留5日。
据报导,21岁的蒋某某是四川资阳乐至县人,其于2月1日在乐至县城地摊花10元(人民币,下同)购得假枪一把,2日拍摄照片,随后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和QQ空间,5日中午发布至微博。而“枪证”照片系蒋某某保存的截图。
蒋某某在接受陆媒采访时透露,今年回家过年时,他和曾经玩得较好的几名高中同学相约在县城聚会,并入住一家宾馆。2月1日晚上,他和其他3名同学准备晚餐,前去买水途中发现有一处地摊在卖玩具枪。他和同学花10元买了一支塑料玩具枪,还买了一袋塑料子弹。第二天午后,与其他两名同学在宾馆时,出于好玩,他让同学为自己拍摄了多张炫“枪”的照片。
蒋某某回忆道:“拍了照片,我才想起手机上还存着一张高二时在乐至贴吧发现的‘枪证’图片。2日晚上,他便将炫“枪”的照片和手机上保存的“枪证”图片发在微信朋友圈和QQ空间。“QQ和微信上都是朋友,发的时候也没有多想,只是为了好玩。”蒋某某回忆,3日晚,带着玩具枪回到老家后,父母还就此事询问过他。“我给他们(父母)解释说是假枪后,父母也没有说什么。”
蒋某某介绍,过年后,他正准备前往崇州的一家汽修厂报到上班。2月7日本是他上班的第一天。他来到成都后,于5日12时38分,在个人新浪微博发布了“明天杀(注:四川方言,前往之意)崇州!”的微博,并配上了晒“枪”和“枪证”的图片。
蒋某某解释,他平时爱上网打游戏和看电视剧等,微博、微信朋友圈和QQ空间只是偶尔玩玩。所以,“当时,我以为微博只是朋友之间才看得到。‘明天杀崇州’意思是说我第二天要去崇州,那天我要去崇州的单位报到,7号开始上班。”
蒋某某说,6日上午,他去了崇州的单位报到。午饭后,他和朋友前去网吧上网。晚上,“有一个网友私信我,先是问我枪卖吗,随后又问我是否是真的警用枪。”蒋某某坦言,当时,他便被吓住了,才发现微博是公开的,所有人都能看。他随即删除了晒“枪”和“枪证”的微博,此时微博上仅几条评论,且多是朋友所评。“删了后,我以为没事了,也没把此事放在心上。”
但是当晚有好友联系上他,告诉他网上有关于他晒“枪”的报导,“我搜了后发现,网上到处都是关于我的报导,我一下就慌了。”蒋某某就赶紧发微博澄清了此事。
对于晒假枪被拘,蒋某某后悔莫及。他说,真没想到一个玩笑,会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也不知道工作还能不能保住。他劝诫网友说:“上网不要装”。
2月6日晚,蒋某某在四川成都被四川资阳市乐至县警方带走。(网络图片)
(记者李倩倩报导/责任编辑: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