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制宪思想记录之十四:医疗保障

二十二、医疗保障制度是现代人权保护事业中一个极重要的硬环境条件之一。今日世界,稍像样一点的国家,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几成了现代社会环境结构性的组成部分。

许多国家的全民免费医疗保障目标的实现都走过一个较长的生长过程,但普遍的、规律性的起步却是从首先解决社会生活中最不如意的那部分人的医疗费用保障开始,然后一路自下而上,最终实现全民免费医疗。

中国情形则恰相反。首先,它从未把全民免费医疗制度作为国家的目标去确定。其次是,免费医疗保障一开始就成为权力的特供品,即便在最困难时期,特权集团的全免费医疗也没含糊过。

前些年中共的一位离休的卫生部副部长泄露了个顶级“国家机密”,即全中国每年80%的优质医疗资源保障着不足1%的党政领导干部,剩余全国99.5%左右的人民去面对那20%的劣质医疗资源,这总使人们想起“好话说尽,坏事做绝”这句人民无奈讥咒这黑暗制度的话。共产党统治集团,早已视骑在人民头上过无法无天的日子为天经地义。

以新疆贫困地区喀什市为例,喀什市拉丝厂斜对面有个单位环境优雅,常有肥头大肚者出入,后来仔细一看叫“喀什地区干部疗养院”。后来单位停水,我至那个大院去提水,与那些疗养的“人民公仆”聊天中得知,这里只是普通干部疗养的地方,官大一点的则另有去处。而地市一级的干部疗养则在乌鲁木齐市。后来我到喀什地区各县推销铁丝时才发现每个县都有挂牌的干部疗养院。

相较当地而言,所有的干部疗养院,一律的环境优雅而宏大气派,内部一应机构、组织及人员编制齐备,但与我后来在这方面的见识遥远十万里。我曾去设在陕西西安临潼旅游区的“新疆军区干部休养所”看望过一位朋友,于他的聊天里得了大知识。他说每个省、军级单位,都会在全国最繁华的旅游景点建立自己的干休所,说有时一些干部带上自己的家人一住就是几个月,有些老干部带着老伴长年居住在疗养院、干休所,费用由国家财政全额拨给,全部以医疗费的名义拨付给军队卫生部门。

真是使人感慨不止。这些黑心贪腐、苦害了人民一辈子的东西,退休后继续制度​​性地保障他们继续喝血餍噬民脂民膏。写到这里,使我想起北京市公安局六处设在密云水库禁区旁的庞大气派的度假休养所来(是我2007年4月6日至12日失踪期间被软禁之处)。内室设有乒乓球等各种体育活动设施,楼内包括过道里铺着极厚的豪华地毯,巨大院落的周围是茂密的森林,设有篮球场的院子面积25000至30000平米间,一出大门是辽旷的密云水库,那是人民足迹的禁区,显示了这个恶魔一般的单位的特权地位,之仅仅是北京市公安局的一个处。

对于贪官恶吏而言,一生贪腐所得十生用之不竭,却在退休以后依然可以疗养的名义继续被财政养着,恣意挥霍浪费着医疗资源,而许多贫穷的底层人民却不能享受到一分钱​​的免费医疗保障,而贫穷人民的灾难却并不止于无免费医疗保障。就是这些退休以后仍得人民养的“人民公仆”们,他们垄断着全中国的医疗资源供给。既是垄断,便必维持高价收费,这是整个人类群体中的绝对规律,这是构成了这邪恶医疗制度一个硬币的两面。

贫穷人民不但不得享受免费医疗,还得承担全世界最高的医疗收费,这使不能享有免费医疗保障的人民的生存处境更加的雪上加霜。以致使这些长期在这被特权集团称为盛世的中国里,查出大病后夫妻绑缚在一起投江自杀的、自己剖腹割疣的、故意犯罪为谋得监狱免费医疗的事,可谓屡见不鲜,是结束这野蛮局面的时候了。

我们的人民掏着世界上最高的医药费寻医却难胜履蜀道,期间的屈辱、艰辛及被各路货色欺诈之事历数不尽。这正是特权集团几十年里制度性“经营”的成绩——控制供给。

市场自有其解决问题的眼睛及能力,但自由市场经济规律岂可于垄断畸高的利润比。在中国,垄断实质上就是抢劫,而垄断无处不在。权贵集团在前四十多年时间是医药领域的唯一供给者,保持绝对的垄断。表面允许国有主体以外者投资医药领域的事始于最近二十多年,但获准投资者依然是权贵集团本身,他们只是挂了另一副面相,直接分食垄断成果,他们继续以量控投资主体的方式维持事实上的垄断局面。

北京大医院一个专家号要炒到五六千元,便是展示、控诉医疗垄断狰狞面目及被垄断压逼在苦境中挣扎的人民的血淋淋的遭遇活证据。我的母亲在北京寻医时,我们买到的药是一针三千多元,一次与一位301医院的朋友在机场偶遇聊及此事后得知,这种药在进口时只有人民币一百多元,这是多么让人恐怖的抢劫!我还是通过朋友签字内部购得,估计市场上要卖到四五千元。

而与世界上最畸形的医药高收费黑暗现实相对应的却是,全世界最野蛮的就医环境。这些年,中共控制下的医药行业给人民造成伤害的广泛、血腥及恐怖现实无论怎样形容亦不及其邪恶的实质,人民称他们为“白衣里的黑心人”。而反动的司法制度从来不会站在被伤害患者的一边,部分绝望无助的患者及其亲人便铤而走险采取私力救济方式,使人类文明又倒退了数千年,可“白衣里的黑心人”们的同伙们、“国徽下的黑心人”们又祭出“医闹”大棒残酷打压,人民要么默默地被喝血,要么起而私力反抗。被逼之下的血腥反抗亦屡见不鲜,而反抗的结局也是明摆着的,本已被伤害了的患者或其亲人们又被送入更其黑暗、残酷的“司法”迫害中去,进一步加深了这黑暗制度的苦害程度。

1997年及此后几年里,因为辽宁丹东被害聋儿邹伟毅法律援助一案,我被国内各大媒体说成是“处理医疗事故案件的专家”。这种报导给我带来了国内医疗事故受伤人蜂涌而至的可用恐怖来形容的局面!血、死亡、泪水,我整日被全国各地医疗事故受害者或他们的亲人包围,那是怎样一种惊心动魄,我自己始看到“白衣天使”面相背后的恶魔的一面。

我律师生涯里代理第一起医疗事故案的受害儿童叫何佳斌,貌若天使,出于对孩子父母的安慰之念,我出席了孩子的葬礼,那种悲伤的压抑气氛历历在目。孩子生日的前一天由保姆家回到做生意的父母身边,因感冒发烧到医院输液,由于护士的疏忽大意,把75%的酒精当成葡萄糖输入孩子的血脉。期间孩子哭闹不止,屡唤护士不至,还大声喝斥孩子家长,但一切都无可挽回矣。小天使般的何佳斌再也没能睁开她那双美丽的眼睛。

1999年(或是98年)的一天,我匆匆走进办公室,总有一群冤民早等在那里——这是每天必有的情景。他们来自全中国各地。一位二十三四岁的戴着一副漂亮眼镜的女子先站了起来向我问好。当我礼节性地回应示意她坐下时,局面聚变——她呜咽起来。

这是一位刚刚做了妈妈者,女儿出生带来的喜悦是转瞬间的。在医院孩子生下来后晚上需得在婴儿室看护,每天夜里婴儿们入睡前值班护士需在规定的时间里,打开布置在室内的紫外线消毒灯,规定消毒时间不得超过两分钟,值班护士必须站在开关按钮前看着表,时间一到立即关了开关。但当夜里的护士打开紫外线杀毒灯开关后跑出去聊天,等过了两个小时反应过来时,大祸已铸就——婴儿室里宝宝们的脸部、头部上的肉都已烧得流掉了。这是一种何其恐怖的人祸局面。

然而,她们的人祸灾难才刚刚开始,医院的态度强硬,爱到哪告就到哪告去。以这位年轻的妈妈为例,她带着巨大的伤痛,政府、党委、妇联、共青团,凡是能去的地方都跑过了。 “高律师,天大的事怎么没有一个人管啊?这个社会怎么一下变得这么可怕(若不是遭遇了可怕的人祸,大部分国人是活在’好’里的)?”她在我这里终于得到的也是一个“不管”的结果。因为这实在不是我一个人,便是一万、十万个我亦无济于事的。

找我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有些医疗事故灾难何止是触目惊心。辽宁锦州铁路医院,一次错误注射疫苗造成19名(或是21名,记不清了)儿童双耳重度耳聋。我接到信后震惊难抑,专门去了一趟锦州,事发已十八年了,当局当时欺骗说将来会给孩子们安排工作,结果终于又是一场骗局,只有孩子们的残疾是真的。

丹东师范学院李华女士的儿子的聪明帅气曾是他们一家的骄傲,一个小疝气手术,由于麻醉过量致孩子脑瘫。这位4岁时即可与教外语的母亲用英语对话的孩子永远地失去了记忆及思维能力,一家人跌入了灾难的深渊。官司一直打到省高级法院,照样一分不赔,因为丹东市第一人民医院,那可是市委、市政府的医院,在一些人面禽兽看来,这种事根本算不了什么。我永远无力忘了这些对于具体家庭而言是天塌地陷的灾难。

1998年我走访北京市的聋儿康复中心得知,中国仅登记在册的聋儿183万(记得不很准确的了),绝大部分属于治疗及用药不当所致,而能得到医院赔偿的是很少听闻的。这种“很少听闻”则正是中国各地医疗事故不绝如缕发生的根本所在。

最为荒诞绝伦的是由垄断集团自己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为医院的恣肆犯罪筑起了一堵固不可破的壁障。医疗损害作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为基本法律的民事法律的管辖权天经地义。然而这是中共国,实际上中共卫生部制定而以国务院的名义颁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竟然荒谬地规定,医疗事故发生后得先由医院自己认定是否是事故,然后再由医院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在受害人申请下再进行鉴定,法院只能依据卫生行政部门的鉴定结论进行判决。

这里的畸形荒谬并不止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越权规定,更其令人哭笑不得的荒谬在于,这个行政规范实际上等于剥夺了法院实质性的司法审判权力,废除了中共《民法通则》对民事权利的实质性保护规定——只要医院是被告时,民事法律,包括《民事诉讼法》都是无效的,必须服从它们的下位且是行政规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这就是中共司法的黑暗及反动现实。

实践中一直施行的作法是,若没有医院及卫生行政部门的鉴定结论,对受害人的告申法院一律不受理,或偶尔受理了也会100%被裁定驳回,法院赤裸裸地放弃了司法判断权——把程序及实体判断权全给了医院及卫生局。而医院、卫生行政部门十年八载不出鉴定结果的事非常普遍,数不清的医患纠纷被长期悬置在社会解决之外,把许多的受害人或他们的亲人逼上绝路而成了“医闹”。

在保护公民基本人身权利方面,司法部门没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中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规律性地会被任何一个行业的行政规范踏在脚下。没有任何司法专业人员,更别说司法部门出面对此表示一下在乎。法律“专业”人员整体的丧尽了天良,死灭了灵魂,大家都在这一锅糨糊粥里鬼混日子,致患者于更加深重的灾难的境地。 “司法”,实质上成了中共医院血腥戕害人民的罪恶帮凶,为社会制造并聚积着可怕而永不得调和的矛盾,只在坐等它的总爆发。

对于未来中国医疗供给保障制度的设计,我曾天真地在《2017年,起来中国》书中对境外同道们寄于厚望,由于个人处境的拘限现实,我自己只能作些规范性思考,对于复杂的技术性建立问题我是外行,期望他们利用外面的自由环境对未来中国医疗保障制度进行讨论、设计。但据私下的信息,一些久被我钦佩的知名同道,竟立下绝不看我书的雄心壮志,使人得了点吃惊、不解外加哭笑不适(《2017年,起来中国》还是得了些朋友们厚爱的,出版后一个月时进入第四次印刷,这是我必须特别感谢的)。大略上,具体制度及组织建立是复杂的,我自己于宪法制定之际的思索受到许多知识及经验的拘限。作为国家的目标,理想的局面当然是终于建立了全面的免费医疗保障制度。

为促进这一理想局面的全面实现,未来国家必须要做的是,其一,医疗能力供给交给市场,但并不完全任由市场节奏统驭政府追求的保障目标的实现。在初期发展中,政府的在促进供给的普遍分布及医疗能力提升方面,须是政策及资金投入两重手段并重。政府主要作用要发挥在乡镇及社区医疗能力供给方面,包括对原有国立医院的管理处置方面,政府永不得再以经营者的身份出现,悉将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代之以民营形式。

对原国有医院及后续投资建设的社区医院,政府将以民主的原则建立起由政府代表、社区民选代表以及专业自愿者,或行业协会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建立起对医院的经营者进行监督和必要的联系机制,对医院每年执行政府目标情况、医疗能力建设、资金使用及医疗费用收取、医疗服务质量等具体量化目标的执行情形进行日常监督与年度评估,评估结果向公众公开。政府将参考这种年度评估的结果,对相关医院或其行业协会进行褒奖或处罚。

国家将渐进推行全民免费医疗保障制度的实现,通过民主原则先确定一个低收入限额,限额下限的低收入群体中先实施全额免费医疗保障,在低收入与高收入之间可设立一个部分免费的群体,三至五年内,将这个群体亦纳入全额免费范围之后,再确立一个部分免费群体,以此类推,最终实现全民免费医疗的目标。

在推进建立这些目标的同时,国家及自治地方将毫不迟延地、有计划地推行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健康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医疗保健事业的发展,鼓励、扶持对现代医学和传统医药的研究和发展事业。

国家将对一切医疗设施、医疗行为实施、医疗设备以及医药品、生物活性物质的生产与交易施以严格的监督,确保人民健康事业的稳步发展。全面建立医疗机构医疗事故保险制度,确实有效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保障健康良性的医疗秩序,国家为良好社会目标的建设提供保障。

相关链接: 附:高智晟《中华联邦共和国宪法》草案全文下载

(大纪元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标题为编者所加。)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