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最高法院:脱欧需国会表决

【新唐人2017年01月24日讯】周二,英国最高法院裁定,英国首相特雷莎·梅必须获得国会批准,才可以开始脱欧谈判程序。这项决定可能会推迟英国政府既定的脱欧谈判进程。

此前,英国政府主张,特雷莎·梅可以行使所谓“王室特权”,启动欧盟里斯本条约第50条,展开脱欧谈判。周二,这项主张遭到最高法院驳回。

英国最高司法机构以8票对3票裁定,首相特雷莎·梅必须先取得国会同意,才能正式展开两年的脱离欧盟程序。

英国最高法院主法官纽伯格:“今天,以8票对3票的多数,最高法院作出裁决,没有国会的授权,政府不能启动里斯本条约第50条。”

最高法院主法官纽伯格强调,人民的权利是主要的判决依据。

英国最高法院主法官纽伯格:“英国退出欧盟条约,将切断英国的一部分法律来源,英国公民享有的某些权利也将改变。因此,政府不能在没有议会授权的情况下启动第50条。”

最高法院还表示,脱欧案不须经过北爱尔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地方议会的同意。

英国首相特雷莎·梅先前计划,英国将在三月底展开脱欧谈判。

分析师认为,英国最高法院的这项判决,可能会让不赞成脱欧的议员,有机会拖延脱欧谈判程序。不过,英国脱欧是肯定的。

英国反对党工党表示,他们会要求修正部分立法细节,但不会阻挠启动脱欧程序。

新唐人记者唐楣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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