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年关之前大案推进的反思

年关将至,从奚晓明黄兴国,再到苏荣、徐翔、吴天君,可见多个大案要案的司法进度被加速。

首先,重判重罚不代表有真相,但后者却是外界更为关心的。

例如徐翔案,媒体聚焦百亿罚金,创个人经济犯罪罚金的新记录。别忘了,徐翔多年来利用内幕交易炒股,累积身价至少400亿。去年股灾期间,操纵股价,在万亿市值蒸发的另一边,是无数股民血本无归。徐翔案的背后,不仅是资本市场监管与被监管上下串通的问题,还是A股上市公司能够沦为一部分人圈钱、洗钱的工具,在类如徐翔的操盘手背后,不仅是有而且是直通庙堂的那种权贵,他们才是徐翔们“操纵股价、非法获利”的受益人,也是最该曝光的人。

其次,在国内媒体报导上,对于动辄上亿贪款的官员,总是把其腐败跟奸商、亲人联系在一起,这造成一种印象,仿佛某种程度上贪官也是“受害人”。

例如被判无期的苏荣,媒体报导普遍放大他的妻子贪财成性。其实苏妻在江西官场充当代理人之前,苏荣早在甘肃,特别是担任中共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期间,就收贿成瘾,这些陆媒鲜有报导,但从未检讨过,即便是所谓相对“开放、敢言”的财新网。

另以奚晓明案为例,检控奚晓明收贿,至少从1996年起开始。那么生于1984年、时年仅12岁的奚子,如何能够把父亲奚晓明给害了?然而在财新网一篇题为“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以案谋私超1亿受贿多由其子经手”报导中,却引述知情人称,“奚晓明是被儿子给害了”。

财新网虽然大胆揭弊,有时也“抨击体制”,但稍不留心,一样曝其深受体制的影响。例如在“珠江新城崛起背后的黑金交易”一文中,记者还是免不了的把民众捍卫“正当权益”,写成“村民阻挠”。

再者,十八大后落马官员多有一个共同的大背景,却始终被掩盖,以至落马原因本末倒置。

例如23日被双开的河南省政法委书记吴天君,媒体强调其绰号“一指没”,仿佛他的主要问题就只是强拆。吴天君是继广东朱明国、辽宁苏宏章、河北张越等人之后,又一落马的省级政法委书记,是周永康的嫡系,也是参与迫害法轮功而窜升的代表人物之一。仅在郑州一地,吴天君至少背负十多条人命,包括时年38岁的杨中耿。而在吴天君去年11落马前的4月,杨中耿的弟弟杨中省也被市610迫害致死,杨氏一家两兄弟双双遭害。追根究底,吴天君不是卖力迫害,他不会有“一指没”的权力。

黄兴国也是,媒体热议他创下两大贪官记录,即通报中列举问题高达15项,其中首次出现的违纪表述又多达5项。人们不禁要问,在习王“零容忍”如此的高压反腐下,黄兴国何以能在天津继续做威做福,还搞出了个大爆炸?在天津滨海新区监狱,非法关押着法轮功学员,其中如滑连有,因为向最高检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2016年4月被劫持入狱,目前有命危之虞。

据统计,十八大后落马的各领域各层级的腐败官员,基本都与迫害法轮功有关,换言之,他们仕途窜升跳板基本来自于参与迫害,同时,这还是他们至今不收手的最大筹码。

海外媒体2011年曾报导《江泽民终生后悔的两大事件》,其中一件就是镇压法轮功。作者揭示,江泽民在2010年起至少两次对身边的人谈到。2010年时空背景,是江泽民在全球范围被告,要求严惩其反人类罪。所以江的“后悔”不是真的,只是一种“哀兵”政策。

去年9月,中共中办也曾发放一机密文件,称要给予法轮功学员“解脱”。不论过去还是现在,不论江泽民还是中共出于什么目的放出这些资讯,但值得人去反省与深思,难道还要继续这个被江“自认蠢事”的迫害,继续中共这个“民痛仇快”的体制?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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