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美国作家及政治经济学人弗朗西斯‧福山最初提出了“历史终结论”,当时这个论点在欧美世界和中国大陆都有着巨大影响。这个论点预言西方民主制度即将彻底胜利、东方专制制度即将彻底失败。
奇怪的是,作为这个预言的作者,福山理应遭到中共的排斥,但实际情况却完全相反。2015年,福山先后被王岐山和习近平接见。当局高层为何会如此高调会见福山?有大陆学者认为,这是因为福山说出了当局领导人一直想说并力行实践的想法。
2011年,福山出版了他的新著《政治秩序的起源》,2012年,该书中文版便在大陆出版。福山从中国的历史经验中提炼出“国家建构”和“国家能力”这样的概念,由此阐述政治秩序的起源。福山在书中认为,秦朝凭借政治权力建立了“强大的现代制度”,“在事实上定义了中国文明”,同时福山也认为汉朝制度是一个伟大的制度。
福山对“国家能力”的强调、对西方民主制度的批评,符合了当局领导人的想法。即在中国大陆采用一种类似“威权模式”的体制。用当局领导人的话来说,要“贡献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
无论这个“中国方案”最终如何,这其中不会包含中共。
中共从其历史上的所为,一直到现在,已经背负了太多的包袱,并丧失了改良和民意基础。
中共体制内的改革难成
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雷洋案的判决,对当局“依法治国”的理念伤害很大。
2016年平安夜前,中共宣布对打死雷洋的5名涉案警察不予起诉。中共还一口咬定雷洋有“嫖娼”,且拒捕,虽然警方在拘捕过程中有“玩忽职守”,但由于雷洋吃得太饱,所以被打死。
此结论引发舆论哗然。
海外媒体引用消息说,即使雷洋案的内部调查人员也对这一结果极为愤怒,中共极端害怕这件事情的终极真相曝光。
据称,调查人员在尸检时发现,雷洋的阴囊处发现有针孔,有遗精。这一发现,让官方说的事发当天雷洋“嫖娼”,公安提取了雷洋“避孕套DNA”的说法更加可疑。此前,有卖淫女在央视自证为雷洋提供性服务。但民间倾向于相信是警方为了牟利,将当天偶然路过的雷洋污化成了“嫖客”。
之所以中共对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雷洋案涉事警察被抓后,北京警方有4000人提出辞职。此事给北京市委和警方造成巨大压力。
然后,雷洋家属放弃诉讼,获得天价赔偿(其中2千万现金,外加一套12万/平方米价值2千万的房子)的消息也在网上流传。
北京4000名警察扬言辞职,此举直接威胁北京的治安。打死雷洋,在民众看来的不平等,在中共体制内这些自认为“冤屈”的警察看来,恰恰认为是合理现象。
习李一直想要给中国人民一个亲民的形象。习近平曾经去吃庆丰包子,据说李克强也曾经要求过关心访民,给访民提供热乎乎的馒头。可是在雷洋事件上,中共的体制不允许体制内的部分人(警方)也不允许当局“依法治国”。
自江泽民及其手下“贪腐治国”以来,公安系统官员形成了利益链,每一个层级,都有自己“黑吃”的对像,正是这种利益保障,才换取了公安对中共中央的忠心和效力。
而且公安把中共中央的所谓“维稳”政策与领导人的人身安全绑架在一起,让中共中央不敢轻易做出对公安不利的决策与指令。
在中共体制内,在这种盘根错节的利益交织下,任谁想要推动改革,都举步维艰。
中共司法不公为所欲为
2015年8月到10月,51岁的赵春华在天津街头摆了一个射击摊,经营打气球的生意。去年10月27日,她被警方抓走。此后一审,赵春华因为6支射击枪被鉴定为枪支,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罪名,判刑三年半。
这条消息,在陆媒上火爆了相当一阵。对赵春华的判刑是否过重在民间引发争议。民众普遍同情赵春华,并对中共司法不满。
有网民反映,在淘宝的司法拍卖平台上,河南省新县法院去年曾拍卖过几把涉案模型枪。其中一支SVD模型枪,与天津赵春华涉案的,竟然是同款。
还有网民翻出了之前的类似案例。
2010年12月17日晚上,北京王府井两车相撞并起火,事故的主角是被称为商界“京城四少”的两名成员——王烁和王珂。
当晚,王烁驾驶大众车与王珂驾驶的奥迪A6发生道路驾驶纠纷,王烁持枪状物从车窗指向王珂。此后双方再发生道路冲突。王烁的大众车上下来一名男子,手持一把“手枪”指向奥迪车司机。双方没有说话,对峙了一小会儿,持“枪”男子上了大众车驱车离开。
王烁“非法持有枪支”,并当街闹事,但最后仅被判刑三年,缓刑四年。这名富商的孩子实际等同于被无罪释放。
另有陆媒梳理了近年来23个因摆气球射击摊被追刑责的案件。结果是:17名被告人被判缓刑,3个被告人被判处管制,仅有3人被判处实刑。
呼格案涉案警察冯志明,涉“非法持有枪支4支和子弹549发”罪名,但也只是被判三年(其它罪并罚)。
中共司法体系之不公和为所欲为,可见一斑。雷洋案的判决也明显是司法系统屈从于政治压力的结果。
现时中国社会的民心在快速流失
在任何社会,哪怕是中国古代,司法都是保障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最简单的道理。
很多时候,政府与民众、民众与民众、权贵与民众之间都需要司法。一旦矛盾或者冲突产生而双方不能自行解决的时候,司法就会介入,保证社会基本的公正。
对执政者来说,司法更是社会和政治秩序的根本。法就是秩序,这是中国一些传统学说的中心。一旦社会失去对司法的信任,怀疑司法,那么这个社会就必然出现暴力横行的局面。
现在的中国大陆,中共官员和有钱人可以通过权或钱扭曲司法,把司法作为压制民众的工具,随意解释法律,随意执行法律。这就使得不同的人在法律面前有了不一样的待遇。
不公正必然产生对司法的不信任,这也是在大陆“维稳”经费居高不下的原因。社会方不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地方和中央政府只能靠暴力来维持秩序,于是底层则依靠暴力甚至自己的生命来争取其所认同的社会正义。
其实中共自身都不相信司法,因为司法只是维护其独裁的工具。只要对其统治有利,中共可以随时、随意地修改、扭曲法律条款。
2015年,王岐山在会见福山时认为“司法独立”行不通,并称,“司法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这就是中国特色。”
对当局高层来说,如果没有司法公正,必然导致直接面对民众。任何政权不管其暴力机器有多么强大,光靠暴力来统治,最终都会被民众所推倒,这是被历史多次证明的事实。
早在几年前,海外的知名亲共学者,已对中共发出“除了容许司法相对独立,没有其它任何办法”的感慨。
当局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后虽有一些司法改革的举措,如设立巡回法庭、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实行终身责任制度、平反聂树斌案等,但这些远远无法补救天津赵春华案、雷洋案所带来的对整个社会信心的伤害。
换句话说,由于中共历来的无法无天本性,加上从江泽民掌权开始对整个司法的破坏,那种惯性一直延续至今,中共造成的民心流失速度要远快于当局恢复民心的速度。
而一旦实行司法独立,中共会面临各项指控。因为这个政权,长久以来一直是在违法的状态下运作着。
解散中共、重组政党是唯一的选择
在政治方面,中共在历次的运动中,至少直接和间接伤害了近一半的中国人。
仅举几例:
大饥荒饿死了三千万中国人;
“文革”使得大陆一亿人被整,二千万人死亡;
“六四”血债,中共背负至今;
对一亿法轮功学员的镇压,从家庭的角度来看,等同迫害了几亿人;
在中共的体制中,当局再想要“凝聚民心”谈何容易。“依法治国”搞得再好,当几亿民众索要历史上的血债时,中共怎么办?怎么还得起?
民生方面,大陆阴霾横行,民众怨声载道。当局虽下狠心治霾,环保督导组四处出击,由于各方利益的纠缠,地方上应声者多,实干者寥寥。
经济方面,中共官员数量之多,举世罕见,要养活这批官员,就要从民间、企业征收大量税赋。目前企业家、中产和精英们纷纷“跑路”。李克强也公开承认中国企业的“制度性成本”太高。
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当局无可避免要对中共体制作出颠覆性变革,并清理之前多名领导人掌权时期的政策和遗祸,清洗处理大批官员。在当今的体制内,连周永康真实的贪腐数目、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等都在被掩盖的状态下,这种大变革实在难行。
当局领导人已经在多个场合强调“人民”的幸福和利益。2015年9月3日,领导人还提出“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的说法。如果真以14亿中国人福祉为重,那解散中共,重组政党,就成了当下的唯一选择。
其实,中共倒台之后,“威权主义”还可以存在。那时侯再讨论“贡献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整个世界对此的认同度会比现在高得多。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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