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2月21日讯】持续多日的重雾霾天气覆盖大半个中国,近5亿人受到影响。20号至21号,24个城市拉响严重雾霾“红色警报”,大陆五名律师则拿起了法律武器维权,状告京津冀当局治霾不力,并提出要求国家赔偿。
12月中旬,超级雾霾已经持续攻陷了中国22个省市,超过70个城市的污染指数超标。19号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多个城市出现AQI小时值“爆表”,20号起,仅华北地区就有24个城市拉响了严重雾霾“红色警报”。
绿色和平组织统计,这次雾霾影响了4.6亿人,污染程度是世界卫生组织日常指标的6倍。
面对持续加剧的雾霾天气,京津冀三地的五名律师:程海、余文生、马卫、李威达和卢廷阁,毅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状告三地的地方政府治霾不力,致使严重雾霾频发,请求法院责令三地政府在媒体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9999元。
起诉人之一、河北律师卢廷阁:“我们认为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当局在治理污染方面它是有责任的和义务的,这么多年以来,天气污染不仅没有减轻,而且还加重了,它应该说是有责任的,或者是治理不力,或者是渎职。”
《澎湃新闻》称,起诉书分别引用《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的多条法律,指出京津冀当局“治标不治本”,造成“持续大规模的空气污染”。
不过,包括澎湃新闻及其他媒体转发的相关消息很快被删除。
卢廷阁:“我们的诉状之中其实写得很明确了,我们觉得这个大气的污染,其实是可以控制的,就在于你是不是真正的去控制,作为普通的公众,就是受害者,普通的公众作为纳税人,上交的税款,作为财政支出用在治理污染上,纳税人有权利知道。”
卢廷阁律师表示,当局在治理污染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做的工作有没有效果?纳税人都应该知道。
卢廷阁:“而且纳税人应当监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治理不力,给自己造成的这种损失,还有请求赔偿的那种权利。我们认为,这个事情它不是一种自然的灾害,而是更多的在于当局的治理措施上,或者是治理的力度上。”
卢廷阁律师说,2008年奥运会期间和2014年APEC会议期间,当局为了创造表面的良好环境,当时治污效果有目共睹,所以他认为三地当局有能力治理雾霾问题。
卢廷阁:“我们是通过这种邮寄的方式来起诉的,这个案子是再正常不过的民告官的案子,它(法院)是应当受理的,但是我们担心,鉴于中国这个现实,民告官的案子,作为法院下一级当局,下一级的法院它受理上一级,或者上两级的当局,肯定它是有顾虑的。”
卢廷阁律师认为,在立案方面可能有些难度,不过至少能起到一个督促、监督当局的效果。
大陆环保人士吴立红说,人人都是雾霾的受害者,都有责任站出来监督当局治理雾霾。
大陆环保人士吴立红:“现在这么多的污染,它是存在一个体制腐败,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而是成年累月积累起来的,根子还在体制腐败上。我小时候空气是相当好的,蓝天碧水,山清水秀,那么为什么现在空气污染这么严重呢?主要就是改革开放中国30多年的工业化。”
吴立红说,多年以来,各地当局为了政绩,罔顾民生引进一些断子绝孙的PX化工项目、垃圾焚烧等重污染项目等,才造成现在这样一个局面。
此前也曾有民众因大气污染起诉当局,但都不了了之。
署名田佳玮的作者在大陆媒体刊文认为,无论起诉能不能成功,在一定意义上都是胜利,他能唤醒集体“麻木”的民众,同时提醒当局,如果民众真的“怒”了,都来起诉,相关部门赔掉的不仅是金钱,更是民众的信任。
采访编辑/李韵 后制/陈建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