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2月14日讯】今天(14日)下午,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在律师陪同下,前往河北省高级法院,递交了聂树斌一案的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共计索赔1391万余元(人民币‧下同)。聂树斌被冤杀22年后,不久前被中共最高法院改判无罪。
据大陆澎湃新闻报导,12月14日下午1点30左右,聂树斌的母亲在两位律师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辜光伟、北京市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的陪同下,前往河北省高级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
王殿学律师透露,国家赔偿申请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人身自由赔偿金、抚养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等,还有一笔当年聂家向被害者康家支付的2000元赔偿金,各项费用合计1391万余元。
张焕枝提交的刑事国家赔偿申请包括7项,其中一项,张焕枝请求原河北办案机关向请求人发送道歉信,并在媒体上公开国家赔偿决定书予以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聂树斌案回顾
1994年8月,河北石家庄市女子康某在市郊被奸杀,年仅20岁的聂树斌被指控为疑犯,并于1995年4月以故意杀人、强奸妇女罪成被判处死刑。2005年初,嫌犯王书金涉多宗奸杀案落网后,主动供认是康某案的真凶,一时舆论哗然,聂树斌的家人开始申诉。
在历经逾11年的奔波申诉后,中共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12月2日对聂树斌的再审案公开宣判,认定案件缺乏客观证据,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责任编辑:王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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