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2月05日讯】引发全国关注的聂树斌案终于在12月2号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无罪。我们专访了聂树斌案原申诉代理律师之一——山东律师陈光武先生。陈光武律师从2012年起就开始为聂树斌翻案努力,今年4月虽然因为多种原因而解除代理委托,但他一直在关注此案。
12月2号,中共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沈阳对聂树斌案再审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对聂树斌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聂树斌21岁时蒙冤被处决,21年后方得昭雪。正当这“迟到的正义”激发出民间多方位的讨论之际,聂案复查原代理律师陈光武先生从法律角度分析了最高法院的判决。
聂案复查原代理律师陈光武:“如果从平反的角度来讲,现在基本上做到了80%。也就是说,认定聂树斌是无罪的,这基本上就为他平反了。但是认定聂树斌的无罪,他不是说完全杀错了。他没认定是王书金作案,不是聂树斌作案。他认定聂树斌判死刑证据不足,存在疑点,我给你平反了,但是并不百分之百的排除你的嫌疑。”
聂树斌案再审,法官也对大陆媒体表示,这次是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宣告聂树斌无罪。什么叫“疑罪从无”呢?
陈光武律师:“‘疑罪从无’判决书上写的很清楚,它说是‘疑罪从无’的错案。也就是说呢,不能认定聂树斌是强奸杀人犯,但是也不能彻底排除。所以呢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就给他改判了,给他纠正了。这比原来的冤杀肯定是一个进步,但是这不能反映聂树斌案的本质。聂案的本质就是个张冠李戴,本来是王书金干的事加到了聂树斌头上,最后把聂树斌杀了。”
陈光武律师表示,实际上律师呈交的多项证据,已经能证明王书金是凶手。包括王书金曾供述,他在强奸杀害时,用脚长时间狠跺被害人。但河北高院方面此前以被害人身上没有伤,没有骨折为由,主张王书金不是凶手。
陈光武律师:“但是在山东济南审理的时候,我就提供了证据。提供了受害人的尸体照片,上面明显的有多处肋骨骨折。为了稳妥起见,我们又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这个照片进行了认定论证和鉴定。他们也出了报告,证明死者胸部右侧有多处肋骨骨折。那么这就和王书金的供述是一致了。同时在尸体旁边,当时现场发现一串钥匙,这个钥匙聂树斌从来没有提过,因为不是他作案,他不可能知道有一串钥匙,但是王书金作案之后,马上就供述道:现场有一串钥匙。本来他想拿着的,后来又把它扔到尸体附近了。这些证据都明确的指示,案件是王书金所为。”
如果并不是缺乏证据,那最高法为何要选择“疑罪从无”的方式翻案?
陈光武律师:“一是如果采信了我们这些理由的话,他就得认定是王书金作案。那么王书金已经被河北高院判决不是这起案件的真凶,这个判决三年前就判完了。他要再认定王书金是真凶,就和河北高院的判决相矛盾了,他就不好处理。第二个原因,如果是判的张冠李戴那种错案,彻底的错案的话,那对于原来司法机关所有的办案人员,追责的问题就会非常严重。”
虽然聂树斌案在法律层面仍遗留下值得探讨的问题,但在中国,最高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无法更改或申诉。那么“疑罪从无”的判决对聂案的下一步追责造成什么影响?我们将在下一期禁闻中继续播出陈光武律师的专访。
采访/秦雪 编辑/尚燕 后制/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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