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1月17日讯】近日,香港媒体发文透露,在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出台中共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的同时,北京当局本来打算再出台一个配套文件,却因中共高层内部分歧而暂时搁置。而对“准则”和“条例”有抗拒的,基本都是中共前党魁江泽民派系的高官。
香港《动向》杂志今年11月号报导称,出台中共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监督条例,以及确定习近平在中共党内的核心地位,这两个六中全会上的“聚焦点”将是今后若干时期内,中共政局走向的“分水岭”。
据称,原定随六中全会出台的配套文件《关于高级干部贯彻落实准则的实施意见》暂时被搁置,原因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内部意见未能统一,而对高级干部的级别定位等问题也存在分歧。
消息说,有关配套文件已推迟到明春“两会”前出台。有观点认为,届时能否顺利出台和推行,对习近平为核心的“权威”和“实践”将是一次考验。
报导披露,“准则”、“条例”的草稿,曾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送中共二级元老及已退休正、副国级高官审阅。期间,对“准则”、“条例”有抗拒、抵触、持保留意见的,都是来自中共党内江泽民派系的高官,如:江泽民、曾庆红、李长春、贾庆林、贺国强、王乐泉、刘淇等人。他们对“准则”、“条例”表面或抽像肯定、认可,而实质或具体反对。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11月15日,中共喉舌媒体发表政论文章称,高级干部一旦犯错误,造成的危害最大,所以整党要聚焦“关键少数”。
习近平在六中全会上所作的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中曾明确指出:“准则”、“条例”都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
文章提及,“准则”还提出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用于指导和督促高级干部遵守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此外,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中央政策研究室邓茂生,10月31日在中国记协新闻茶座活动上发言时也曾透露说,当局已经作出“部署”,要制定一个高级干部贯彻落实准则的实施意见;而“准则”和“条例”强调,要突出抓好高级干部,“尤其是中央领导层”这个“关键少数”来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
针对上述所谓“关键少数”这个提法,《德国之声》曾发表《中共发布“问责条例”剑指权力“一把手”》一文称,“今后那些领导不力、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党内领导干部,将面临更严肃的‘问责’惩罚,尤其是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成为了问责的重中之重。”
对此,时政评论员石涛分析说:“‘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对政治局常委能够垂帘听政的就江泽民一个,这目标非常明显。所以,问责制是给江泽民量身制造的一个‘蛤蟆装’。”
(记者唐迪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