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1月03日讯】
三、开国君主奥古斯都——屋大维
罗马帝国第一任君主奥古斯都屋大维原名盖乌斯.屋大维.图里努斯(Gaius Octavius Thurinus),被恺撒收为养子后名为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屋大维。
扫清道路
恺撒被杀害后,依照恺撒的遗嘱,他的甥孙兼养子屋大维成为继承人。屋大维得知恺撒被刺的噩耗时正在阿波罗尼亚军中,时年十八岁。史学家形容屋大维外表异常英俊,也极其优美,虽然他从不在意其个人的打扮。
这个年轻人在养父恺撒被刺后的两年,与恺撒的支持者执政官马克.安东尼及骑士长官马尔库斯.埃米利乌斯.雷必达结成同盟,共同对抗谋杀恺撒的元老院共和派马尔库斯.尤尼乌斯.布鲁图与卡西乌斯,史称“后三头同盟”。
他们开始清洗元老院,刺杀恺撒的主谋布鲁图与卡西乌斯逃往东方,屋大维率军追击。公元前42年,屋大维在腓利比(马其顿)战役中击败布鲁图、卡西乌斯,二人自杀。此后,屋大维领军返回罗马,而安东尼则去往埃及,与埃及女王克丽奥佩脱拉(埃及艳后)结盟。
此时,罗马被分为东西两部分,西属屋大维,东属安东尼。公元前36年,屋大维借兵变,解除骑士首领雷必达的兵权,“后三头同盟”瓦解。控制罗马东部行省的安东尼为讨好他的情人埃及女王克丽奥佩脱拉,把罗马东部行省送给女王和两人的双胞胎儿子,此举引起罗马人的愤怒,屋大维趁机煽动罗马人对安东尼的不满。
安东尼为动摇屋大维的权力,宣布埃及女王与恺撒的私生子恺撒里昂才是恺撒真正的继承人。此时恺撒里昂已经是埃及的国王,安东尼此举虽然是为了动摇屋大维的合法继承权,但也等同把罗马送给了埃及,由此彻底断绝了他与罗马的关系。
经过几年的明争暗斗,于公元前32年,罗马元老院与人民大会宣布剥夺安东尼的权力,并且决定讨伐他和埃及女王,这相当于屋大维对安东尼的宣战。
在随后的阿克提乌姆战役中,屋大维大败安东尼,并追击安东尼往埃及,安东尼再败自杀,埃及女王克丽奥佩脱拉亦自杀身亡。恺撒里昂以及安东尼与女王的双生子为屋大维所杀。此后埃及并入罗马成为埃及行省。
绝对权力——罗马“第一公民”
至此,屋大维已扫清他前进道路上的一切障碍,但他依旧谨慎行事。屋大维明白历经近500年共和体制的罗马难以接受君主制,恺撒的遇刺便说明推行君主制会遇到多大的阻力。
于是,屋大维解散军队,举行选举,被元老院选举为执政官,而后他在公开场合表示要还政元老院并退出自己在埃及的势力,却遭到元老院拒绝,反而还授予他西班牙、高卢、叙利亚几个最重要富庶行省的统治权。
公元前27年,屋大维36岁,元老院授予他“奥古斯都”称号。奥古斯都是与古罗马宗教有关的词汇,包含至高无上的权威、神圣的、高贵的等涵义。史学上,把屋大维获得“奥古斯都”称号的这年,作为“罗马帝国”诞生元年。
而作为君主制(帝制)代表性的“元首制”则创立于公元前23年。现今的“元首”一词来源于奥古斯都时代的古罗马,即“元老院首席公民”,也称“第一公民”。这些都是罗马皇帝众多称呼的一部分。古罗马帝国初期,皇帝一词(拉丁语Imperator,英语emperor)更多还是它的原意——军队大元帅、最高统帅。
公元前23年,屋大维在获得最高执政官、终身执政官、终身保民官、大祭司长、最高统帅等等包括民事、领地、宗教几乎所有领域的最高权力后,被封为“元首”。
后代史学家通常用皇帝来指称这个时期的国家统治者,将屋大维改制后的罗马视为罗马帝国的开端。
罗马帝国的“皇帝”与世界上其它民族地区,比如中国、埃及的皇帝国王相比意义有很大不同。
第一,罗马帝国的皇帝在理论上是由元老院和人民授予,虽然实际并非如此。
第二,皇帝并非权力的统称,皇帝的权力是由各方面,如行政、立法、外交、任免大权及宗教等等独立的权力集合而成。罗马的“皇帝”不是权位而是称号。
第三,皇帝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即“法律超越于皇帝之上(Leges super principem)”。屋大维所创立的元首制,实际是共和名义的帝制,权力核心是皇帝,与现今的“君主立宪制”相反。君主立宪是保留帝王的宪政制,权力核心在宪政政府。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