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有大陆媒体报导称,28日,司法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而主持会议的是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熊选国,这是熊选国首次以该身份亮相公开报导。至于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则在哈萨克斯坦出席当日举行的第四次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根据报导,熊选国是受吴爱英委托,吴爱英虽然人在外面,但对此次学习“高度重视”,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既然是“高度重视”,那么代替吴爱英主持会议的熊选国地位显然不同寻常,尤其是其刚刚来到司法部,就越过了其他业已在司法部任职几年或多年的三名副部长,主持如此重要的会议。
公开资料显示,年底将满52岁的熊选国,前20年一直在最高法工作,其中10年在最高法研究室工作,该室主要负责起草司法解释及有关组织、协调、编纂工作,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的意见等。此后,他曾任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挂职任四川省高院副院长,2005年8月升任最高法副院长,年仅40岁即成为副部级官员。
据报,在任职最高法期间,熊选国出版了多本著作,包括《刑法中行为论》、《刑法罪名适用指南–破坏环境资源罪》和《挪用公款和挪用资金犯罪判解》等。
从其任职经历和出版书籍内容看,熊选国是名既懂法律,又有实践经验的司法官员。2011年,熊选国“空降”到新疆,出任新疆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直至调任司法部。
值得注意的是,大陆财新网在报导熊选国出任司法部副部长的新闻时,特意点出他与现任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中央纪委原副书记陈文清等,都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而陈文清曾是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助手,现掌管国安部。与习阵营成员有关联的熊选国的此次亮相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那就是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将被更换。
不久前有海外媒体报导称,出席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中央委员有三人未在央视露脸,一个是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副参谋长、前武警司令员王建平,一个是吴爱英,一个是全国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前新华社社长李从军。其中王建平被传落马,而吴爱英则出现在分组讨论画面上。这样的出镜或许也在预示着甚么。
事实上,吴爱英的所作所为也注定了她的结局。吴爱英1993年升任山东副省长,1998年起任山东省委副书记五年,期间经历李春亭、张高丽两任省委书记。2003年11月进入司法部任副部长, 2005年起任司法部部长。此前港媒《争鸣》披露,吴爱英是借助山东的老上司王乐泉攀上周永康而进入政法系的,可以说是个“法盲”。
在周永康任政法委书记期间,吴爱英一直要律师配合周的“维稳”政策,而不是要律师来维权,致使律师地位越来越低下。如当年重庆薄熙来时代构陷李庄律师入罪时,吴爱英竟然以司法部的名义发了一个要求大家认识李庄的问题的文件,并将批判李庄的文件下发到全国。
没有人感到意外的是,司法部下辖的监狱系统黑幕重重,腐败同样令人瞠目结舌,而且还涉及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涉及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从某种程度上说,吴爱英是周永康的帮凶。
而在习近平上台后,在习当局一再宣扬“以宪治国”之际,吴爱英却持续打压律师。2015年5月,她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称要教育引导律师“拥护党的领导及社会主义法治”,被律师批为是在走文革老路。此举的大背景是当时兴起了“诉江潮”,而且有不少律师挺身而出,为无辜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辩护。
蹊跷的是,今年10月中,司法部“不知何时”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出炉,并拟在11月实施。此《办法》引发了律师们的不满。168名律师向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司法部发出公开建议书,认为修订中的《办法》是一部违反规章制定程序,严重违背宪法、违背法律和国际法文件、违背国家和人民利益、违背科学的劣法,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这样的吴爱英显然与习当局的“依法治国”格格不入,被更换应是题中应有之意。2015年,坊间就有消息称,李克强对怠惰狱政管理“坏了国务院声誉”的吴爱英一直有微词,北大一名研究行政学的资深教授在不小范围内曾说,李克强将动用程序“清除”吴爱英。熊选国出任司法部副部长,并取代吴爱英主持学习六中全会精神,昭示着“清除”程序业已启动。
即将年满65岁的吴爱英在卸任后,是会转任闲职,平安着陆,还是会被查,应取决于其在司法部期间做了多大的恶事。所谓善恶有报终有时,没有人可以逃脱。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