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塌方式腐败” 又有两高官被判

【新唐人2016年10月19日讯】周三,中国山西省委前秘书长聂春玉和山西省委前统战部长白云分别被判刑15年和12年。中共“十八大”以来,山西官场出现“塌方式腐败”,至少有七名省部级官员落马。

周三,中共江苏南通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聂春玉有期徒刑15年。

判决书称,2004年至2013年,聂春玉担任山西省吕梁市委副书记、吕梁市长、市委书记、山西省委常委、统战部长、秘书长等职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458多万元人民币。

同一天,江苏南通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白云有期徒刑12年。

判决书称, 2004年至2013年,白云担任山西省吕梁地委副书记、吕梁市委副书记、阳泉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山西省委常委、统战部长等职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1781多万元人民币。

据报,山西多名落马官员都和江派周永康、令计划及曾庆红有关联,多人涉嫌向周永康、令计划卖官或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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