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斗公开?传刘云山下令封杀财新网转载资格

【新唐人2016年10月12日讯】日前,海外消息称,有中共宣传监管机构向大陆各大网站下发通知,声称财新网多次刊发的报导存在“导向问题”,暂停其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资格两个月。随后有海外中文网站爆料称,是分管中共文宣系统的政治局常委刘云山下令暂停了财新网的转载资格。有分析认为,财新网遭整治的真实原因,可能与财新传媒揭开“中国首善”陈光标的伪慈善面具的报导有关,疑为刘云山采取的报复行动。

据法广报导,10月11日,中国大陆各大网站接到一份通知,要求暂停转载财新网的原创报导。该通知称:财新网今年以来多次刊发“导向存在问题的报导”,经转载后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经研究决定,从10月11日起暂停财新网“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新闻单位名单”资格两个月,在此期间,其他网站不得转载财新网的稿件。

报导表示,有熟悉财新网的人士透露说,这次被暂停转载资格事件,可能是财新网近期报导了中国律师的“抗争性事件”引起的。

财新网近日刊发了《168名律师建议国务院撤销律所管理新规》和《重庆律协听取律师撤销律所管理新规意见》的报导,介绍了来自北京、上海、广东、天津、重庆等地168位律师于今年10月8日联合向国务院邮寄建议书,要求其撤销司法部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事件。

这168位律师在建议书中提出,上述规定涉嫌将本属于公安机关行使的职权划到司法行政机关的名下,突破了《律师法》规定的处罚范围,违反《立法法》规定。

报导并引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观点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所没有必要在国家法律之外额外管制律师的言行,也确实无权力管。对律师诉讼之外的思想、言论进行规范,归根结底要看其是否违反既有法律,如果这些言论是合法的,那么就受《宪法》言论自由的保护。”

上述两篇报导目前都已被删除。有分析认为,财新网的上述报导可能触动了中共文宣监管机构的敏感神经,导致财新网遭监管机构处罚。

同一天,海外博闻社爆料称,有来自中宣部消息说,是刘云山下令暂停了财新网原创被转载资格。

报导引述评论人士表示,刘云山如此大胆封杀受到王岐山支持的《财新网》,说明刘云山准备背靠他的老后台江泽民,与习近平、王岐山展开“决战”。刘此举意欲证明自己的存在,同时向江的余部显示“我们不会束手交枪”。

海外独立时政观察人士郑经纬分析认为,财新网发表关于律师对抗行动的报导触动的应该是中共政法系;但财新网遭中共宣传监管机构处罚的更深层原因,可能与该传媒起底陈光标有关。

他表示,当年是中宣部掌控下的中共官方媒体有计划地包装、吹捧、打造了“首善陈光标”,如今他们大力塑造起来的“首善”被揭发原来是“首骗”,中宣部相当于被财新网打了一耳光,尴尬之余难免恼羞成怒。此外,财新网起底陈光标的报导中,直接触及到陈光标与央视副台长李东生的利益交换,凸显陈光标与文宣系有诸多难以说清的纠葛,这些信息一旦被媒体深挖,刘云山将面临如同张德江那样的全方位打击。

郑经纬认为,刘云山敢于对财新网动手,说明他对抗习王的立场已经趋于公开化。这起事件可以说是六中全会召开前,习派和江派两股势力激烈博弈的一个直观表现。

今年9月20日,财新网刊发《特稿|陈光标:“首善”还是“首骗”?》,披露了陈光标涉嫌诈捐伪慈善的黑幕一角,全面起底了陈光标在生意和慈善事业中的诸多不法行为,并曝光了陈光标与令计划、李东生等已落马高官的密切关系,以及其“首善”称号由令计划一手打造的内幕。

次日,陈光标以侵害名誉权、荣誉权为由将财新传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刘云山掌控的官媒新华网当天就率先发布了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已立案的消息,被指为陈光标站台的意味浓厚。

同一天,财新网推出了视频“幕后”节目《陈光标“首善”真相》,通过对特稿记者的访谈,向外界揭示了财新记者经过大量的查证而切实掌握陈光标撒谎作假证据的一些内情,作为对陈光标起诉的不实指控的回击。

财新传媒一直被外界视为中纪委打虎的“风向标”,曾曝光了不少江派贪官的贪腐内幕和滥权丑闻。该传媒的总编胡舒立,早年曾因刊发揭露曾庆红的之子曾伟侵吞山东鲁能内幕的报导,而与江派结下“梁子”;近年来,胡更因曝光神秘商人郭文贵勾结国安副部长马建等江系高官抢夺巨额财富的内幕而成为江派的眼中钉。

(记者唐迪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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