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就选民身份证法向最高院提出上诉

【新唐人2016年09月29日讯】德州备受争议的选民身份证法于7月份被联邦法院裁决违法,德州总检察长帕克斯顿于近日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但不论最高院裁决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今年大选。下面请看报导。

德州自2011年通过选民必须持有七种带有照片的识别证件才能有效投票的法律后,遭到一些民权团体,民主党籍议员的反对。这7种证件包括德州驾照,身份证,携枪证等(,护照,军官证,公民证和选民证)。反对者认为,由共和党掌控的州议会通过的此项法律过于严苛,损害了少数族裔投票的权利。据估计,德州有超过60万选民没有规定的7种身份证件,其中非裔和西班牙裔占大多数。

德州总检察长帕克斯顿反驳说,这项法律是防止选民欺诈,保证“民主程序的完整性”。双方的争执从地方法院、打到美国联邦法院。七月二十日,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裁定德州的选民身份证法违反了联邦选举权法案,对少数族裔造成歧视。帕克斯顿于近日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最高法院予以重新裁定。美国最高法院现有8位大法官,自由派和保守派大法官各四名,需要至少5票才能推翻原判。

德州、美国司法部和民权团体经过谈判后,为迫在眉睫的十一月大选而出台了多方都能接受的临时方案。除以往要求的七种身份证之外,那些无法提供以上身份证的选民可以填写一份理由说明书,同时,提供水电费账单、银行明细表、政府机构开立的支票,工资单、政府出具的文件或者有效的选民登记卡等,便可以有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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