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的历史上,曾经有过各种动听且言之凿凿的承诺,但事后却无一桩兑现的。以下便是几例。
一、1949年打江山的时候,中共承诺当政后不搞一党专政,要建立一个民主自由的新中国。
毛泽东是这么说的——
“中国是有缺点,而且是很大的缺点,这种缺点,一言蔽之,就是缺乏民主。中国人民非常需要民主,因为只有民主,抗战才有力量,中国内部关系与对外关系,才能走上轨道,才能取得抗战的胜利,才能建设一个好的国家…。。只有民主的统一,才能打倒法西斯,才能建设新中国与新世界”…..
“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它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
刘少奇是这么说的——
“只要一有可能,当人民的组织已有相当的程度,人民能否选举自己所愿意的人来管理自己事情的时候,共产党就毫无保留地还政于民,将政权全部交给人民所选举的政府管理。共产党并不愿意包办政府,也是包办不了的。共产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与目的外,没有其它的利益与目的。”
“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与诬蔑。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
结果呢?我不说大家都知道。
二、1989年7月28日,六四事件后,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郑重承诺一定要做好以下七件人民群众关心的事。
1、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惩治腐败、解决分配不公。
2、坚决制止高干子女经商。首先从中央政治局、书记处成员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做起,实行回避政策,他们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从事流通领域的经营活动;不得在流通领域公司任职、兼职,凡有任职、兼职的必须于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前退出,另行安排工作。领导同志不得利用职权为亲友经商提供任何方便条件。
3、取消对领导同志食品的“特供”。
4、严格按规定配车,禁止进口小轿车。
5、严格禁止请客送礼。中央政治局、书记处成员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组成人员,不准用公款宴请内客;到下级单位和基层,吃饭一律为工作餐。
6、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
7、严肃认真地查处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案件,特别要抓紧查处大案要案。必须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凡依法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受惩罚。
27年过去了,结果摆在那里!
三、再后来,中共为加入WTO,向WTO组织承诺2015年7月前做到:
1、取消电信与通讯垄断;
2、取消绝大部分关税保护;
3、取消80%以上汽车关税;
4、开放银行业;
5、全面落实双休日与有偿加班;
6、开放传媒与影音等几十条。
……
结果呢?……没有结果。
事实证明,中共的承诺都是忽悠人的空头支票而已。那些至今还把它们当真的人,该醒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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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