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8月18日讯】近日,一则山东济南一家公司200多名员工,因未对总经理的微博进行评论,被罚款50元的网贴,引发舆论关注热议。对此,该公司一名负责人回应称,制定这项规定的目的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大陆媒体18日报导,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山东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对没有在总经理微博留言评论的员工处以“扣一分、罚款50元”的惩罚。
网贴中附有一张被罚员工的名单截图,200余员工被罚款。
16日,有陆媒记者联系到这位网友。他说,自己是该公司员工,刚入职半年。因为14日没有在老板的微博上留言评论,被罚了50元。
他说,公司“突然发了这个处罚通知,我之前不知道还有这项规定。”
他还介绍,该公司不仅要对老总的微博进行评论,每天还要读一遍老总新发布的微博,而且是由一名员工用喇叭领读。
多位员工披露,这已经不是公司第一次对他们不评论老总微博的人实施罚款,此前,有人在一个月内曾被罚款150元。
该公司其它的“奇葩”罚款规定,如要求员工每天携带印有企业标志的环保袋,不执行也会被罚款。
翻阅该公司总经理张明的微博可以发现,网贴内容多是公司活动和励志语录。每条微博都有上百条来自员工的评论,多是点赞的表情。
对此,该公司市场部门负责人赵汝信说,这是公司内部的管理规定,如果不执行就会受到相应惩罚。他还解释说,实施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调动员工积极性。
17日上午8点,张明更新微博称,如果员工认为这项规定有问题,可以当面反映。他说,这种不率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抹黑嘉华的人,为公司所不容,并声称,请这样的员工离开。
对此,有大陆律师说,个人的罚款是劳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罚款。”
(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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