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善者则百姓悦,行恶者则子孙怨。是以明者,可以致远,否者以失近。”(《陆贾新语》)意思是说,行善事,百姓就会愉悦;作恶行,子孙都会埋怨。明白此理者,可以使远人归顺;反之近人也会失去。
佛家讲因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自作自受是一条因果的铁律。那为什么自己作恶,还能祸殃子孙呢?因为每个人的子孙就是每个人的血脉传承、生命的延续,也就会带有部分他生命的信息。一个人做了坏事,就首先从他自己的福分上扣,从官禄上削,从寿命上减。如果一个人做的坏事太大了,人间有父债子还的理,作恶太多人的罪业还会落在他亲人身上,就会从亲人的福禄寿上消减。这也就是俗语说的——远报儿孙近报身。
自从中共迫害法轮功群体以来,一些人就追随中共政策积极地参与到迫害运动中,成为了中共的喉舌和打手。他们以为有中共为他们撑腰,就可以通过迫害法轮功而得到中共的嘉奖,领导的赏识,然后步步高升,飞黄腾达。可是,在他们诋毁佛法、欺压修炼人之后,没有好运相伴,而是恶报连连了。
华玉芳,山东青岛即墨市华山镇龙河庄村书记。他仇视大法,恶毒攻击大法弟子,派人看管、监视大法弟子,曾疯狂叫嚣:“炼法轮功的就应该家破人亡!”华玉芳退休后,将书记一职传于儿子,二零一四年,华玉芳之子因嫖娼时服用药物过量死亡。他儿子死亡半年后,华玉芳的妻子承受不住打击,心脏病发作死亡。二零一三年,华玉芳的养子因赌博输钱,入室抢劫杀人,被判死刑。如今的华玉芳不仅家破人亡,自己还重病缠在身。
郭喻,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610办公室主任,专管迫害法轮功,干些搞洗脑班、绑架、强制转化、罚款、非法判刑的事。公安局的人都说,她对炼法轮功的人不客气得很。郭喻迫害善良,给家人带来了灾祸,丈夫罗国伟车祸死亡,大哥罗国辉脑瘤,大姐罗国平被葡萄枝条打瞎了眼。二零一二年七月,丹棱法院非法判了两个大法弟子李海平和梁月珍重刑;八月,郭喻的丈夫罗国伟就出了车祸。在从眉山到丹棱的大路上,他开的轿车飞了起来,摔了个四轮朝天。送去医院的路上就死了,直接去了火葬场。据说都没有让家属看,因为死相太惨。
罗国伟的大哥罗国辉是大队秘书、会计,在迫害法轮功时,不管是抓人,还是晚上巡逻,他都很积极。二零一四年的一天,他头痛到医院检查结果出脑瘤,转到成都军区医院手术。出院回家后,在一次饭后骑摩托车时摔了一跤,又到眉山医院治疗。现在,他在家里还是头脸肿大,生活不能自理。罗国辉的小儿子初中刚毕业,有天在家突然叫着他妈妈的名字“李淑容,李淑容,老子打死你,老子要把你杀了。”还把他的哥哥打得昏死休克。从此见人就打,见人就骂,后来被送进了精神病院。罗家的大女儿罗国平,也支持弟弟、弟妹们的“工作”,一次她到田里绑葡萄枝条,被枝条弹到眼睛上,花了二万多元,结果还是瞎了。
父母作恶,子孙和亲戚可能也要受累而遭殃。这是因为亲戚、子孙都得到过父母、兄长的恩泽,所以也就有责任义务替还一部分业债,这样的因果法则也是合理的。俗话说,“积善之家有余庆,积不善之家有余殃”。这样看来,一个人作恶,就不是一个人损德恶报的问题,可能影响子孙,可能波及整个家族。华玉芳的妻儿死去了,他自己在孤苦伶仃中挣扎。郭喻的丈夫死去了,哥哥病倒、侄子疯了、大姐瞎了,她自己在生不如死中煎熬。
紧跟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人,可以为虎作伥,心狠手辣,可以罗织罪名、构陷良善,可以逞凶一时,威风一阵。最终等待他们的不仅仅有自己的狼狈下场,更有结发夫妻的悲惨,亲生骨肉的厄运。真是一人造孽,全家遭殃啊。当亲人们明白过来时,作恶之人将要面对的将是整个家族的抱怨、唾弃与仇恨。
不要让华玉芳、郭喻的家族悲剧成为自己的悲剧,就要吸取他们的教训。弃恶从善,不参与迫害,就不会使子孙背上深重的业债,把亲人拉入深渊,让家族衰败覆灭。明辨是非,不仇视佛法,善待修炼者,善行就会得到亲朋的认可,更会有福报绵绵。
“行善者则百姓悦,行恶者则子孙怨。”行善的父母,才有幸福愉悦的孩子,行恶的父母,只能得到孩子的抱怨与仇恨。爱孩子,爱子孙,我们就从善行开始吧。
──转自《明慧网》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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