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法院不受理《炎黄春秋》案 “依法治国”面临挑战

【新唐人2016年07月28日讯】(新唐人记者何雅婷综合报导)7月26日,北京朝阳区法院正式裁定,对《炎黄春秋》原社长杜导正起诉中国艺术研究院违反协议书约定的民事诉讼案不予立案。起诉方代理律师表示,此裁决不合理,杂志社决定继续上诉。

据了解,朝阳区法院的裁定书称,《炎黄春秋》杂志和主管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之间的纠纷,属于“主管主办单位与被管理单位之间内部管理事宜,不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故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因此,该法院决定对《炎黄春秋》杂志社的起诉不予受理。

裁定书还写道:“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上述消息公开后,《炎黄春秋》杂志社代理律师莫少平接受外媒采访指出,杂志社与中艺研究院是两个独立注册的实体,属平等的两个民事主体。中研院对《炎黄春秋》从没有投入过一分钱;杂志只是褂靠在中研院,而且双方有签定协议,各自独立,法院的判决缺少说服力。所以他们一定上诉。

此前,《炎黄春秋》杂志社于7月13日遭到其褂靠单位中艺研究院强行接管,现任社长杜导正被解聘,副社长胡耀邦之子胡德华被撤换,总编徐庆全被降为副总编。

7月18日,杂志社发布了由社长杜导正亲笔签字的停刊声明,指控中艺研究院“严重侵犯了宪法第35条赋予公民的出版自由,违反了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的我社人事、发稿和财务的自主权。”这份声明最后表示,经《炎黄春秋》杂志社社委会讨论并一致决定,自即日起停刊,“此后任何人以《炎黄春秋》名义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社无关。”

同时,《炎黄春秋》杂志社向北京朝阳区法院起诉中国艺术研究院单方面违约,要求裁定中国艺术研究院撤换杂志社领导层的文件无效。

7月19日,《炎黄春秋》聘请的代理律师莫少平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中艺研究院单方面撕毁确保杂志社自主运作的协议,从法律角度讲,这一人事变更并没有生效。莫少平说:“哪怕是正常的交接,也必须要有审计等程序。而现在中国艺术研究院强行接管、强闯办公室、强行修改网站后台密码的行为,严重地讲,可以说是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是触犯刑法的行为。”

副总编王彦君也对外媒透露,上级部门7月15日起派人24小时驻守杂志社办公室,不肯离开,其中有几个人还身份不明。他还强调,中艺研究院擅自修改《炎黄春秋》杂志社网站后台密码的行为是非法的,其手段是“黑客一般的偷窃手法”。

《炎黄春秋》被强行接管事件发生后,海外多家主流媒体对此事件进行了跟踪报导。

有外媒指出,《炎黄春秋》遭中艺研究院的强行接管时,不但所有原管理层人员被替换,而且该院还试图强行拿走包括数百万现金在内的《炎黄春秋》杂志社所有资产。这起事件使得北京当局当前强调的所谓“依法治国”正面临挑战。

中国问题评论人士蓝述在接受《希望之声》采访时表示,《炎黄春秋》和南方报业都属中共体制内的开明派,与刘云山掌控的中宣部保守派的冲突一直明显,“所以这次整《炎黄春秋》、整杜导正非常大的可能来自于中宣部系统,也就是刘云山这批人”。

蓝述指,中共十九大卡位战是个关键时期,从现在到明年,这段时期中共内部争夺话语权斗争会非常尖锐。在这个节骨眼是,刘云山希望通过封掉像《炎黄春秋》这样党内开明派的主要发声窗口,以控制国内媒体的主要发言权。

责任编辑:唐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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