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7月27日讯】广东顺德大良11岁的小学生小珊被一男子诱骗至出租屋并残忍碎尸一案庭审结束。近日,佛山市中级法院通报,该案凶手张某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张某没提起上诉。据称,张某称,他杀人理由是因为厌世而产生“杀人后伏法”的念头。
佛山市中级法院25日通报:该院近日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凶手张某死刑立即执行,张某本人亦没有提起上诉。
佛山中院审理查明,事发于今年1月4日下午7点多,被告人张某途经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龙的酒楼红绿灯处的桥头时,遇到独自上学的女孩小珊。
张某上前与小珊搭讪,假称他女儿的作业本需要带到学校交给老师,要小珊帮忙,小珊一口答应,并跟随张某来到一出租屋。
5日下午,张某用网线将小珊勒死。当晚,对小珊尸体进行肢解。6日凌晨,公安人员在出租屋门口将张某抓获。
归案后,张某对杀人碎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某供述,因生活不如意,产生了自杀轻生的想法,但此前,两次自杀未遂,于是他产生了杀人后伏法的念头,以达到死亡的愿望。
佛山中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杀害被害人小珊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侵害的对象是未成年人,在量刑时从严考虑,判处张某死刑,立即执行。张某称不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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