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7月25日讯】周一,中共军事法院对前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郭伯雄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郭伯雄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中共军事法院认定郭伯雄犯有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上将军衔。
2015年7月30日,中共纪委公布消息,习近平主导政治局会议通过决定,对郭伯雄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6年4月5日,郭伯雄被移送审查、起诉。
有消息说,郭伯雄在狱中三次自杀,三次翻供,导致三次推迟开审日期。还有消息指,郭伯雄假扮精神失常,企图逃避审讯。
外界认为,郭伯雄和此前被宣判的徐才厚是江泽民在中共军队的代理人,在军中架空胡锦涛,让江泽民继续对军队施加影响力。
除了受贿罪,郭伯雄的核心罪行仍被掩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郭伯雄涉嫌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
2011年10月23日至11月4日,郭伯雄访问中美洲时,追查国际调查员以周永康秘书的身份,对郭伯雄进行调查取证。证词中,郭伯雄没有否认中共军方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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