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问责条例》施行 习近平剑指党内“一把手”

【新唐人2016年07月19日讯】(新唐人记者韩峰报导)近日,王岐山负责主持修订的中共党内《问责条例》正式开始发行,引起广泛关注。随后,党媒发文跟进解读,称该条例针对的重点对象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被指释放强烈反腐信号。海外观察认为,这个信号与此前中纪委“擒贼擒王”的信息步调一致,凸显习近平的打虎矛头正在步步逼近曾经最大的党内“一把手”——江泽民。

据中共党媒新华社7月17日报导称,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内《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通知并指,习近平此前多次表示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等等。该条例将作为从严整治的“利器”,先后对一批党内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

很快,大陆新京报发文响应,并进行解读说,此次条例明确点出,问责对象的重点是主要负责人,意味着问责重点即为“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成为了问责的重中之重。

此外,该条例特别制定了“终身问责”条款,规定“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德国之声》刊发的报导表示,该条例的正式施行,表明习近平上任近4年来,其反腐的力度从未减弱,甚至一再加大。同时也有专家认为,新“条例”再次释放出在反腐问题上全面从严的强烈政治信号。

海外独立时政观察人士郑经纬认为,习近平赶在北戴河会议之前高效通过并施行该《问责条例》,显然就是想要用这把“利器”在高层会议上发挥作用的。而党媒报导中反复强调的“一把手”、“退休”、“终身追责”等等敏感词汇,都说明其矛头真正指向的是前中共党魁江泽民,这是习近平目前最重要的政治行动。

引人注目的是,此前该《问责条例》于6月2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审议通过后,党媒《人民日报》旗下的微信公号即迅速发文解读,痛批官场前任拍脑袋决策让继任者“擦屁股”,呼吁必须“追究前任领导责任”,字里行间,显得意味深长。

在体制内人士当中,大陆党史专家、原中国军事学院出版社社长辛子陵对此看法最为直接。他在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时直言不讳表示,这个“问责条例”中提出的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共官员,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的制度,刚好可用于追究江泽民发起镇压法轮功的罪责。

他指出,这和早先出台的“终生责任追究制”一样,都是为江泽民、曾庆红等人量身定做的笼子,是习近平当局处理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最有利武器”,习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处理江、曾。

据了解,这并非中纪委第一次明确将反腐的矛头指向“一把手”。此前中纪委就已经多次发表文章,释放要拿下“贼王”的敏感信息。去年9月30日,中共纪检监察报刊登题为《“四种形态”并非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节奏》的文章。引人注目的是,文章一开头,就将“诗圣”杜甫著名的“擒贼先擒王”全诗列于文首,引起外界极大关注,被指释放了反腐打虎以来的最强信号。

2015年12月27日,中国联通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共党组书记、董事长、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被调查。由于常小兵被外界视为江泽民之子江绵恒的心腹马仔兼“白手套”,其落马被查被认为是针对江泽民家族的“翦裙边”行动。

特别引人注意的是,12月28日,党媒《人民日报》刊文评论,称常小兵的落马是当局针对国有骨干企业反腐全覆盖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文章再次在行文中引用了“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的诗句,来说明中纪委的反腐行动。当时即有分析人士指出,常小兵不过是一个副部级的涉贪官员,明显算不上什么“贼王”。真正的贼王,恐怕是指他身后的“中国第一贪”江绵恒及前中国党魁江泽民。

责任编辑:凯欣

相关链接: 常小兵背后还有大老虎?党媒罕见再提“擒贼擒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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