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6月16日讯】近期,中国警察暴力执法事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16号,中共党报刊文称,面对警察不规范执法,公民应先配合执法,再依法维权,否则将导致行政权威的消解和社会秩序的混乱。对此,有网友表示,执法人员常常滥用职权,应当先规范执法,再要求民众无条件配合。
《人民日报》16号刊发署名文章称,深圳警察不规范执法事件引发公众对警民关系的思考,但也混杂着对法律的曲解与误读,尤其不应该把“警察执法是否规范”与“民众是否应当配合民警执法”两个问题混为一谈。
文章还称,面对不规范执法行为时,除了法律规定可以拒绝的情形外,公民应先配合执法,再依法维权。如果任何人都随意质疑行政行为,甚至抗拒行政执法,会导致行政权威的消解和社会秩序的混乱等。
对此,网民质问:“先配合他执法?不出问题还好,出了问题就是什么监控坏了,或是临时工干的,民众维权容易吗?”也有网民表示:“警察应先重塑自己的形象再执法,否则将引向更危险的境地。”还有网民说:“先规范警察执法,确保警察依法执法,再要求老百姓无条件配合比较好。”
分析认为,目前中国的执法人员常常滥用职权,超越许可权来执法,如今党报叫民众配合这种非法执法,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舆论导向。
大陆网路作家刘逸明:“现在非法执法的现象在中国非常普遍,尤其是很多基层警察的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都非常的低,说他们是合法流氓毫不夸张,所以说现在一个是需要公安系统对警察的行为进行规范,还有一点就是说警察的队伍本身是需要清理的。”
从5月初北京市民雷洋在接机途中被警察抓捕后死亡,到兰州两名大学生因拍摄警察执法被打的皮开肉绽;广西律师吴良述在法院被法警撕烂裤子殴打;再到深圳警察对没带身份证的两名女生进行恐吓、辱骂,最近一段时间,中共警察暴力执法事件频繁曝光。
前几天又爆出陕西平利一名执法人员,用木棍蘸粪往女生身上涂抹,以及江苏建湖交警打晕16岁学生等,这一椿椿的执法人员违法事件,引发公众对警察滥权的强烈质疑。
中国维权律师兰志学:“警权滥用,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了,归根到底,就是这个制度不能够保障人权,民主体系不能够确立起来,法律就不能够得到正确的执行,就是现在的公权不畏惧法律,也不信仰法律,把法律当成警权滥用或者是公权滥用的一个工具,这实质上是很悲哀的一件事情。”
分析认为,让公民配合警察执法,首先要让公民真正行使监督权、批评权、建议权,当公民有问责权利时,执法人员滥权现象才会有所收敛。
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众所周知,在中国大陆很多政策并没有落实到实处,再加上警察由于培训不严,和上级部门监管不力等诸多原因,警察执法的过程当中,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自身的权限,对民众进行那种强制性措施,这在中国大陆造成了民众的恐慌,而且在事情发生过程当中,对民众也构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表示,希望党媒对警察执法的相关问题进行更多曝光,同时区分公民权利与法律之间的界限,避免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再三出现侵犯公民权利的类似情况。
网路“大V”五岳散人发帖说:在一个没有公民权利基础教育的国家,政府机构不规范执法与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权利意识之间的冲突,才是最为根本的原因,政府要先明确我们是公民、具备何等权利,然后再扯什么义务与责任,权责一体。
采访 编辑/李韵 后制/李智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