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6月15日讯】中国籍配偶入籍台湾的话题,随着台立法院通过的一项初审,成为台湾社会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台湾朝野观点不同,民间想法也对立。
立法院通过陆配入籍初审 引争议
台湾立法院初审通过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的相关条文,允许台湾公民的中国籍配偶可以等同于其他国家国籍配偶,按照类似政策申请入籍台湾,而在此之前,中国籍配偶入籍的条件较他国配偶更加苛刻。
对于这一修改,民进党指责这一立法初审能够通过,是国民党通过“滥用召集委员职权”完成的,本次担任召集委员的国民党籍立委黄昭顺“不懂议事规则”。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提出,通过初审的草案只是关注中国籍配偶的资格居住期限从6年缩减到4年,忽略了中国籍配偶入籍台湾需要放弃原国籍的特殊情况。
目前在台湾民间对这一法案的争议也不少,赞同者认为现行法律对陆配歧视,不公正,否认者认为放宽陆配入籍台湾,将造成“引入中共代言人”的漏洞。
陆配入籍的特殊规定
中国籍居民在台湾生活遵循的法规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按照规定,除中国籍的外籍配偶入籍台湾,必须在台湾合法居留连续超过3年,且获得永久居留权超过一年,否则不允许申请。
对中国籍配偶(陆配),这一时间规定变为,在台湾合法居留满4年,取得永久居留权超过2年。
台湾2016年4月官方统计的人口总数为2349万9404人,其中97.3%是汉族,在汉族人中,约70%为闽南人,约15%是客家人,约13%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跟随蒋介石搬到台湾来的“外省人”。
1987年,台湾政府允许国民赴大陆探亲,近十几年更实现了两岸三通,促进了两岸通婚。目前,居住在台湾的中国籍配偶人口数已经超过30万。
责任编辑:任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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