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6月13日讯】全中国首例副省长出庭应诉、原告丁加强状告土地被强征一案,近日,贵阳市中级法院下发行政判决书,驳回原告丁加强的诉讼请求。丁加强和其代理律师李春兰对媒体记者表示,他们对该判决不服,将上诉到贵州省高院。
丁加强是遵义市遵义县泮水镇青丰村村民,贵州省白黔高速公路去年6月份因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了丁加强的部分土地及苗木。
当月,遵义市政府印发了一份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丁加强说:“从未见到征地公告、补偿方案,补偿的标准未征求意见。”
丁加强认为自己的土地征收违法,遂向被告申请行政复议。贵州省政府认为该通知是行政机关内部工作程序性行文,不直接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因此驳回其复议申请。
丁加强不服,向贵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被告审查后,认为原告的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驳回了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
丁加强不服贵州省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于2016年2月以省政府为被告,向贵阳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4月11日,该案在贵阳市中院第一次开庭,让丁加强想不到的是被告方出庭应诉的竟是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
原告方认为,案件涉及补偿标准过低,补偿方案的制定过程违法。被告方认为,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贵阳中院称,此案争议的焦点有两方面,一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二是省政府作出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是否合法。
当天,2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择期宣判。
6月12日,博闻社记者从丁加强处获悉,贵阳市中级法院近日下发行政判决书,驳回原告丁加强的诉讼请求。
丁加强和其代理律师李春兰表示,他们对该判决不服,将于近日上诉到贵州省高院。
之前媒体曾报导,由于官官相护,在所有民告官的案件中,政府部门败诉率几乎为零。
《民生观察工作室》曾5月初统计,自90年代初中共的第一部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由于公权力维护地方利益,对“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以各种方式进行干预,使民告官案出现不被立案、有案不收、拖延立案等情况,而市政府的败诉率更是为零。
去年6月份,最高法院公布,全国法院登记立案已超过1百万件,仅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去年就受理了610件行政案件,其中民众告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242件,但截至目前,上海市政府还没有遭遇败诉。
报导称,目前也有民告官胜诉案,但基本是不涉及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官员利益的案件。而与公民利益相关的起诉官员贪腐案,如征地、拆迁、失职、渎职等,民众没有胜诉的先例,一些案件还因“敏感”不被立案。
前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程干远表示,世界上各国的《行政诉讼法》都是以保障人民权益、监督和制约政府权力为立法的主要目的,也就是“控权法”。
但中共当局并不希望它们的权力受到控制,因此,将立法根本,定为“帮助政府管理人民”的“管理权法”。中共在制定的法律时,就有意留下很多漏洞和模糊不清的法律概念,目的是为了方便当局规避法律制裁。这就是为什么无论百姓道理多充足,律师证据多充分,都打不赢官司的原因之一。
责任编辑: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