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6月01日讯】5月底,北京市2013名法官同时举行仪式,向中国《宪法》宣誓,表示要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不过就在今年3月,一位代理法轮功案的律师谈及宪法,却被黑龙江法官禁止。专家带您解析,这种错位现象的根源。
自今年1月开始,大陆实施新措施,凡是县级以上的公务员就任,都要向《宪法》宣誓,宣称忠于中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不过就在今年3月,当大陆律师王磊引用《宪法》,为2名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时,却被黑龙江齐齐哈尔“富拉尔基法院”的审判长刘庆华,厉声制止。
王磊:“法院开庭的时候,我给他讲《宪法》,不让说,两次声称要剥夺我的辩护权。我还反复问他一次,你看能不能谈《宪法》,他说“不能谈,不能说宪法”。说到世界人权宣言的时候,法院就叫法警把我带出去。”
为何法官当庭无视宪法?专家解析,因为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拥有信仰自由权利,任何违背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的下位法,都不应成立。
但江泽民1999年迫害法轮功后,中共最高法院和检察院,屈从江泽民的个人意志,用内部文件,要求法官违宪判案。
横河:“当时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所以他只好搞成政治斗争,他就要法律服从政治斗争的需要,就通过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去‘解释法律’。所谓‘解释法律’,就是这法律本来不是这样用的,他一定要把它这样去用,就造成‘解释法律’超过法律本身。然后‘解释法律’又不能够达到他的要求,于是就来个‘通知’。‘通知’比‘解释’又更低一层,通知说‘这个解释其实是这个意思’。这个‘通知’又来自什么地方?来自‘内部文件’。所以它是’下位法‘管’上位法‘,’文件‘管’法律‘。所以最后没有人把法律和《宪法》当回事,其原因是从上而下的系统破坏。”
原沈阳司法局长就质疑,江泽民带头,践踏《宪法》尊严。
前沈阳司法局长韩广生:“镇压法轮功本质来说,是一次违背中共本身宪法的非法行为。”
今年1月,大陆新增了法官、检察官等公务员就任,向宪法宣誓的仪式。而大陆《公务员法》规定,执行明显违法或者错误的决定和命令,公务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与此同时,从去年5月至今,中国已有20万8千人,真名实姓控告江泽民触犯中国的《宪法》《刑法》《刑诉法》。外界关注,中国“依法治国”承诺能否兑现,如何对待法轮功,是绕不过去的一道关。
新唐人记者林澜纽约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