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公诉方提请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朱明国的刑事责任。
朱明国是中共十八大后第7位落马的正部级官员,也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巨贪,其涉案金额高达2.3亿,仅从他老家别墅中搜出的黄金、钞票就装了整整十余车。
然而,极为滑稽的是,这样一个巨贪却居然曾经是政坛高调反腐的风云人物。
在担任广东省纪委书记、省政法委书记的7年间,朱明国多次强调反腐倡廉的重要性。他还经常撰写理论文章,并在各种会议上习惯脱稿演讲,时有经典之语。
2010年7月,在广东海南两省中共党委部门对口交流座谈会上,朱明国将三句赠言送给来自老家海南的考察团:“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先干不争论,时间作结论”;“鼓励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鞭挞保守者、追究诬告者、惩罚腐败者”。同年,他还在南方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新加坡为什么能做到廉洁高效》,文中称,“吏治腐败是危害最大的腐败。要提高公务员队伍准入门槛,重点审查道德修养、财务状况和社会关系等”。
更让人瞩目的是,在朱明国担任中共广东省纪委书记期间办了几单贪腐大案,相继查处了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汕头市委原书记黄志光、韶关市政法委书记叶树养、茂名副市长杨光亮等一批高官。尤其是涉及200多位省管官员及县处级官员的“茂名窝案”,更是震惊了全国。据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统计,从2007年1月到2010年7月,广东省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厅官96人,县处级干部789人,落马官员人数在全国省份中名列前茅。
然而,朱明国一面高调反腐,一面自己却在大搞腐败。他是继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山西省原省委副书记金道铭,和曾担任过广东和浙江两省纪委书记的王华元后,第四个担任过省纪委书记的落马纪检高官。
就像那些被其送上审判台的贪官一样,如今朱明国自己作为贪官也被押上了审判台。回想当年,他曾经主持的那一连串风起云涌的反腐大戏,岂不就是一场由一个大贪官领导的针对一批中小贪官的闹剧吗?这样的闹剧真的能铲除中国的腐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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