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党在人心中垮得淋漓尽致,只是在靠了暴力强行填充党的象形。假“执法”之名行毁党之实的大小周永康们,在以万般方式猛推红墙的同时,也将自我,将整个行当,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在这般情势下,以“深化改革”之名,张罗着要“规范执法”,似乎也可以理解为意在对党、对一个行当试图于救赎,可人们能看到的只是一阵风,看不到庙堂之上将要施以哪些行之有效的举措。
换言之,也即看到的还会是流于形式,还会是一次走过场,看不到所谓的“执政”当局,要以怎样扎实的步骤,去构筑一个真正可以促成规范执法的必要平台。“规范执法”由此只会是海市蜃楼。
党天下的公检法是朋比为奸的一家子,其间并无真正有效的权力制衡;一党专政之下,人民对各地的法务总管没有选举权和罢免权,各级传媒对于执法机关也没有监督权,“规范执法”从何谈起?
什么人去“规范执法”?“过去的土匪在深山,现在的土匪在公安”;党天下的执法体系,肆无忌惮公然充当着暴政、惰政的打手,其间不乏背负血债者,要土匪和打手“规范执法”,这可能吗?
不“规范执法”能怎么着?去告?能上哪告?检察院、法院与公安是勾肩搭背的,党和政府是不接地气、不管人民死活的,纪委是只管肃贪的……张袂成阴的冤民就是哀告在皇城,也告不出结果。
多少冤民以鲜血和生命,印证了“五星红旗下竟然没有地方讲理”。在这个神奇的“法治国家”,别说是杀人、打人、抢人、整人等等之事无处可告,就连有些鸡毛蒜皮的事,也一样是无处可告。
一筹莫展的你转而寄望舆论救赎,惊见各级传媒被刘云山之流给戴上了口罩;你像祥林嫂一般泣诉在国内的网路,遭遇的是秒删;你转战于墙外的互联网,你的谷歌博客被删、谷歌邮箱被禁用……
规范执法与否,其成本和收益是否成正比?事实证明“执法”的大爷,执法犯法的风险系数通常是零。就是再怎么杀人、整人和抢人,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也有大小周永康和刘云山们给罩着……
执法犯法必须付出相应的法律成本,方可促成一个行业的自新,才能对不规范执法的人事形成阻吓。而党天下是惯于看人下菜的,就连周永康这样的“样板”都宁肯浪费了,只究贪腐,不究其余。
在这样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人间地狱,大小周永康形同大小阎王。体制不变,你能相信婊子会从良,但无法相信“执法”体系会自律得像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寄望“规范执法”,仿若俟河之清。
问题摆在那,不是能不能解决的问题,而是想不想解决,给不给解决的问题。而这回的所谓“规范执法”,还是全无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杀人犯长达十年同穿一条连裆裤,这样的“执法”规范吗?
若有“规范执法”的诚意,大牢里就不会是善恶同囚,还关着那许多的政治犯和良心犯;重病中的郭飞雄也就不会正被披着“执法”外衣的两脚兽给虐杀;就不会竟连杀人、抢人的事都没人管……
海市蜃楼之“规范执法”,无以“救党”,救一个已烂得神憎鬼厌的行当。要让人间地狱还有一点“法治”的气息,就必须首先肃清害群之马,并从完善基础设施上做起,予其能确实矫正的平台。
整个执法体系长期以来对法治精神的粗暴践踏,不仅将这个党一步步逼到了行将就木的边缘,也已全面动摇了人们对法治的信任。执法体系宜以“而今迈步从头越”的姿势,将功补过,伐毛换髓。
杜绝流于形式,以行之有效的措施,让规范执法不再走过场,不成其为海市蜃楼,是对法治大厦的必要重建,是促成国家平稳过渡的不可或缺,是洗心革面的行业转变,是将来免被追究之必须……
写于2016年5月25日(廖祖笙之子廖梦君在罗干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期间、周永康担任公安部部长期间、刘云山担任中宣部部长期间、周济担任教育部部长期间、张德江担任广东省委书记期间,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和杀人犯同穿连裆裤的流氓集团“统一宣传口径”,指鹿为马,放任绝人之后者逍遥法外第3601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全是不可示人的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路的表达权被匪帮全面非法剥夺,生存权同时也被新纳粹们以下流手段一再剥夺!被“执法”机关明确告知只有在十年之内不写政论性文字,才能享有出境自由,被连续非法断网1902天,被公然带有凌辱性质地置于监控探头之下!廖祖笙被迫颠沛流离期间,风烛残年的母亲和岳母蹊跷被摔至大腿骨折、股骨碎裂……在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中,幕后迫害的操纵者能非法控制全国的媒体和网路,能控制公检法,能控制广东和福建,能控制电信,能控制银行,能控制学校,能不时操弄“不作恶”的谷歌,能任意操弄无脊梁的百度……为国防事业奉献了青春年华并立过军功的廖祖笙,因在文字层面坚持为国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呼号,遭到法西斯新变种疯狂迫害,呼天不应,叫地不灵,沆瀣一气、寡廉鲜耻的反动当局从上到下装聋作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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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