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山东高法一举驳回了潍坊中院对“杀人犯”丁汉忠的死刑判决,二审宣判“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消息一出,许多网友立马振臂高呼,几个小时就有了数万条评论。甚至,一句“砍得好,为民除害”下,就有3万多人点赞。“壮汉”“民族英雄”的评论也不绝于耳!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杀人偿命都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今天到了丁汉忠这舆论却发生了惊天逆转——砍死两人的他不但没受到众人的一致谴责,反而被许多网友赞为“英雄”。奇不?
说奇其实也不奇,等你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弄就什么都明白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53岁的丁汉忠是山东昌乐县丁家山村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
2013年,丁老汉和他母亲的房屋均被划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专案”的拆迁区域,但因拆迁补偿未谈妥,丁家迟迟未搬迁。
但是,2013年9月25日,在拆迁补偿协议没谈妥,没有法院的拆除判决书,也没有执法人员在现场的情况下,村里居然找了一群闲杂人员,开着挖掘机,对丁汉忠和其母亲家的房子进行了非法强拆。
强拆人员黄中太、黄国厚等人正使用挖掘机对房屋进行拆除时,丁汉忠与其子丁超闻讯后赶往现场并报警,与施工人员发生撕扯。黄中太等人为阻止丁汉忠父子进入拆迁现场和拍照,将二人摁倒,并兑取拖拽。丁汉忠被放开后,手持镰刀猛砍黄中太头部、面部,致黄中太受伤倒地。
见黄中太受伤,多人上前阻止丁汉忠,其中一人持铁掀打伤丁汉忠头部。丁汉忠随即又持另一镰刀砍伤黄国厚的头、颈部等处。黄国厚当天死亡,黄中太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丁汉忠在《上诉状》中说:“多人用木棍、铁掀、铁镢围殴我,一人用铁掀打破我的头,鲜血流满整个头部”,情急之下,他随手摸起一把镰刀,在身前自卫。此时,老汉的儿子也在遭受“毒打”。
2014年7月28日,潍坊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丁汉忠死刑。丁汉忠不服判决,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依法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遂提起上诉。
这事引发了民众的强烈反弹,不少人为丁汉忠发声,呼吁“免于死刑,刀下留人。”“正当防卫,无罪。”“暴政之下,反抗即是义务!”
有位叫何军的作者说得好:“您是非法强拆,我是合法维护我的私有财产!您要推倒我的房子,我进去看看都不行?我拍张照片都不行?您动手在先,一堆人对丁老汉父子二人‘摁倒,拖拽’,这时候我们只能被摁倒,不能正当防卫?一人用铁掀打伤丁老汉头部,他只能用脑袋迎接铁掀,眼睁睁等死,不能反抗?”
为何“杀人犯”丁汉忠成了线民眼里的英雄?现在你明白了吧,因为他杀的不是别人,而是万人痛恨的非法强拆者!这就跟人们为什么把打家劫舍的梁山108将称为英雄是一个理。
作者提供,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