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戴胄秉公直谏 大义大理

【新唐人2016年05月18日讯】北宋欧阳脩、宋祁、范镇、吕夏卿等人合撰的《新唐书》是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其中《列传第二十四》记载了唐太宗时期的宰相戴胄,顶撞皇帝,反而受奖的故事。

唐朝初年,官员选拔制度欠缺,有人靠造假获得了官位。唐太宗命令这些人自首,否则查出来就处死。不久,果然查出一人,戴胄依法,判处他流放。

唐太宗责备戴胄说:“我下诏书说,不自首查出来要处死,你却判他流放,这是失信于天下。你在这案子上,受贿了吗?”

戴胄说:“我没有受贿。如果是陛下判此案,要杀他,我管不了。但我审理,怎么敢脱离法律?”

太宗说:“你自己守法,却让我失信,我怎么办?”

戴胄说:“依法办,更能取信于人,言论却是一时喜怒而发。陛下一时发怒,要杀此人,可又知道不应该,所以才让我依法处置。这是忍自己的小愤怒,而保国家的大信!如果反过来,以一时的愤怒而违背信用,我会为您深感惋惜。”

唐太宗大有感悟,同意了他的意见。

戴胄查案都严格依法,不止一次犯颜直谏。在分析案情时,总是条理清楚,言如泉涌。太宗非常看重他,任命他为尚书左丞。又体念他的贫穷,特意下诏书赏赐钱十万。

俗话说:“伴君如伴虎。”天子震怒,谁不心惊胆战?戴胄却能在雷霆万钧的时刻,坚持原则,违抗圣旨,依法办事,勇气可嘉。

古人说:“明哲保身”。似乎戴胄不懂这个道理。那要看明的什么“哲”,保的什么“身”。

古代的“明哲保身”并不是现在人理解的意思,而是说,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具足了智慧和道德,才能避免灾祸,保全自身。

《诗•大雅•烝民》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明哲就是明智,通达事理。明哲保身原本是个褒义词。现在的人把这个词当成了贬义词,指为了保全个人,放弃原则的狡猾的处世态度。

戴胄保的“身”更是超越了自己的血肉之身,是“天下之身”,这正是戴胄敢于犯上的勇气的来源。

责任编辑: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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